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我办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季度翔安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一季度翔安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于1月5日至1月7日、2月4日至2月6日、3月4日至3月6日这三个时段开展,检查范围为我区在各级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并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经自查,翔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无“单项否决”情况,网站首页更新情况、站点访问、互动回应等方面运行正常,自查结果为合格;全区20个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行良好,检查比例为100%,合格率为100%。针对自查发现的错别字和表述不正确等问题,立即开展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
二、下一步计划
我办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栏目更新,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