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全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加强对狩猎活动的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11月25日,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将《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与禁猎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站广泛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反馈如下:
截至公告期满,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未收到社会各界对《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与禁猎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