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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与禁猎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5-11-25 10:14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为有效保护全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加强对狩猎活动的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草拟了《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与禁猎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了更好地吸收社会各方面的合理意见,使该规范性文件既符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现在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在2025年12月4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告诉我们,我们将对收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有价值的意见。

  联系电话:0592-7889355

  电子邮箱:xalzz@xm.gov.cn

  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投资大厦1304室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