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厦府规〔2024〕4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翔安区宅基地审批“一户一宅”认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通过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gan.gov.cn/)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限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9日(7个工作日期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将书面意见寄至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地址:翔安区投资大厦14楼1418室,联系电话:7889538)或电子邮箱xastbc@xm.gov.cn。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