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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5-12-29 10:13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为规范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2021修正)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牵头草拟了《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相关意见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1月29日。

  通信地址:翔安区民安大道2801号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592-7889109/7162105

  邮箱:xacgjfgk@xm.gov.cn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