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预算说明
日期:2021-01-29 08:54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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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翔安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对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与监察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承办相关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依照有关分工负责区级生活类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民政救济对象精神病人救治的相关工作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本区各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和楼门牌设置工作。

  (六)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七)负责全区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和孤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

  (八)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九)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老区建设相关事务,会同财政部门审批老区扶建项目资金,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偶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和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全额拨款

  6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力以赴抗击疫情,扎实履行民政“三基”职能,民生兜底保障坚定有力,养老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基层治理不断创新,社会专项事务不断优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民政事业朝着高质量、现代化加速迈进,有效服务全区复工复产、“六稳”“六保”发展大局。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点控面“五个到位”,统筹推进疫情联防联控。

  (二)统筹布局“四化建设”,为民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三)聚力实施“三大工程”,民生保障作用有效彰显。

  (四)扎实推进“三项治理”,基层治理工作更加精细。

  (五)健全完善“两项机制”,职责担当意识愈加主动。

  (六)突出抓好“一个根本”,行政效能建设持续提升。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为8573.9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656.45万元,增长23.9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57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77.9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396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2021年支出预算为8573.9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656.45万元,增长23.9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54.6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9.76万元,公用支出74.86万元;

  2.项目支出2291.91万元;

  3.转移支付支出6027.4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7.93 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988.14万元,增长47.45%,主要是由于增加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和村(居)干部社会保险等项目。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儿童福利(2081001)383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的月补助支出。

  (二)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2080208)1018万元。主要用于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村(居)干部社会保险和离任待遇经费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支出。

  (三)老年福利(2081002)250.74万元。主要用于区福利中心补助和完全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支出。

  (四)临时救助支出(2082001)10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项目支出。

  (五)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082501)15.3万元,主要用于已故原工商业无工作配偶(含三小)生活补助支出。

  (六)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0299)3948.97万元,主要用于慈善会、慈善超市、非公党建、婚姻登记周末轮值人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民政助理员专项经费、慰问经费、政府购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联系点项目经费、殡仪服务站补助经费殡仪服务站物业管理费、干部遗属人员补贴和异地安置人员退休退职费支出。

  (七)社会组织管理(2080206)5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管理各项业务经费支出。

  (八)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80207)49.4万元,主要用于地名管理工作经费和镇改街专项经费支出。

  (九)殡葬(2081004)104.9万元,主要用于蔡厝社区骨灰室骨灰格位补助和村居骨灰室环境整治费用。

  (十)行政运行(2080201)233.6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行经费。

  (十一) 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保障等。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9.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39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54万元,下降21.44%,主要是由于2021年度预算的村居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经费有所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120804)1150万元。主要用于村居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党群活动中心(乡村振兴)和幸福院建设经费支出。

  (二)城市建设支出(2120803)1246万元。主要用于区福利中心修缮改造工程和仙境陵园改扩建项目(三期)智能门锁格位及监控防雷系统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动,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其他省市区(县)业务部门来厦考察、学习及交流及区镇街等各个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考察、学习及交流工作次数相对稳定,时间相对固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下降6.2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部门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98.9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