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说明
日期:2021-01-29 16:13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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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人才引进、开发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相关人才服务体系。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职称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区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和有关民生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和民生保障政策和标准。

  (六)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有关民生保障资金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资福利退休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指导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负责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政策。

  (八)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综合管理全区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全区政府奖励表彰制度,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备案。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日常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关系案件。

  (十二)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十三)负责指导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七)与区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的人事调配、教学岗位人员招聘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他非教学岗位人员招聘;区教育局负责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办理工作,其中非师范类毕业生聘用须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区教育局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两个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共享福建省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核拨

  8

  8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推进全区人社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真正进一步固基础,着力促进社会保障体系构建;进一步补短板,着力推动就业创业工作全面推进;进一步谋发展,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规范,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抓改革,着力提高机关办事效能;进一步强责任、转作风、抓党建,着力提高干部履职担当的精神,推动全区人社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做好就业促进工作。一是落实稳岗就业政策。精准施策推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落实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二是推进精准就业帮扶。深化“5110”就业帮扶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体的精准帮扶,通过扶持手加业发展、开展公益性岗位、鼓励灵活就业等举措新增就业岗位,促进困难群体增收致富。三是开展重点群体项目制培训,结合培训意愿和培训对象自身要求,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就业竞争力,促进重点群体增收致富。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针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筹、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面临政策调整问题,加强政策调研,为上级出划谋策,促进新旧政策平稳过渡。二是兑现各种优惠政策。配合做好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宣传,落实降低成本等助企纾困政策,及时发放稳岗补贴、保障性就业补贴、老人养老补助,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三是加强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推进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

  (三)稳妥开展人事人才工作。全面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强化“1+X”监督检查机制。加强高端人才开发引进,完善人才配套服务;以“抓规范、抓完善、抓提高”为重点,全力做好职称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工作,有计划地进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四)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行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探索解决执法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收入预算为12,050.6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83.37万元,增长5.0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05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0.6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9,300.0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0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历年结余0.00万元;

  8.其他收入0.00万元;

  9.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支出预算为12,050.6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83.37万元,增长5.0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62.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6.75万元,公用支出65.36万元;

  2.项目支出11,688.52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0.6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46.63万元,下降11.19%,主要是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80101-行政运行333.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支出。

  (二)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8.52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引进、人员考录、档案建设、工伤认定、公共就业及人才服务、保安服务、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周末轮值、人力资源市场保安、留厦稳就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中介机构招工补贴、劳务协作及帮扶、政策宣传、设备购置等工作管理支出。

  (三)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月绩效奖支出。

  (四)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六)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680.00万元。主要用于老人养老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3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30.00万元,增长11.11%,主要是由于:是被征地农民和退养渔民保障性就业补贴标准提高、补贴人数增加。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2.9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民生保障、促进就业、劳动监察、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人员招考、对口帮扶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增加新的公务接待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0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83万元,减少4.7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二级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5.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