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23-01-28 11:21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整体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文化广电出版方面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出版和著作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组织、指导全区艺术教育工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全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以及文化馆、公共图书馆、青少年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指导和管理全区文物事业。

  (二)体育方面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区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组织、协调假日旅游工作;指导镇(街)旅游工作;指导旅游协会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区文化和旅游局 全额拨款 3 3

  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全额拨款 11 10

  区风景旅游事务中心 全额拨款 5 5

  区青少年宫 全额拨款 5 5

  区文化馆 全额拨款 8 6

  区图书馆 全额拨款 6 5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筑牢“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文旅融合为抓手,推动全区文旅体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巩固发展文体工作。一是持续落实文化惠民工作,持续开展92580“三送”进社区活动、文化下乡惠民演出活动等,以文化惠民带动其他便民服务巩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和服务效能。二是全面跟进群众健身事业,推动区全民健身运动体育赛事及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赛事活动,有序推进2023年全民健身运动场地、智慧健身房项目建设,助力全民健身运动提质增效。

  (二)全面深化旅游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旅游规划,组织修订《翔安区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12-2030)》,进一步做好翔安区旅游资源的整合与开发,强化景区景点持续发展;二是持续开展旅游活动,做好2023年度“爱心厦门 闽韵翔安”省外旅游推介活动,举办第二届翔安童玩节、第四届翔安大宅火龙果文化旅游节、2023“乡约翔安”第七届翔安乡村旅游季等大型活动;三是推动旅游品牌建设,计划推动1个全域生态旅游小镇和2个金牌旅游村提档申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和“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持续做强做优做大文旅经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打造优质乡村旅游目的地。

  (三)稳步推进文保工作。一是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推动落实镇街属地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推动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员、文物志愿者落实巡查责任,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各镇街各部门齐抓共管,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保障文物安全。二是加强风险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将部分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监控探头纳入雪亮工程,妥善处理不可移动文物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争取在原有标准化建设示范点的基础上再增加2-3处示范点。

  (四)大力强化招商引资。一是整合载体,提升企业服务,充分利用区域优势资源,主动生成文旅项目,搭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二是结合政策,主动靠前招商,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推介,积极组织实施政策申报,争取2023年落地在谈企业10家。立足于翔安本土民俗文化,结合厦门闽南文化、海洋文化、华侨文化等特色文化,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文旅活动品牌。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9129.1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74.66万元,增长8.7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12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03.9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25.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支出预算为9129.1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74.66万元,增长8.7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41.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21.19万元,公用支出320.73万元;

  2.项目支出7787.27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03.9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591.75万元,下降18.3%,主要是由于减少了香山景区绿化提升工程、香山林相改造林木采伐一期工程、厦大翔安校区至香山景区中水利用提升工程等项目。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142.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719.43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130.4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活动、场馆开放、设备采购、书画扶持、艺术扶贫等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7.58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保护、经费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315.3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大队人员支出、公用支出、执法办案等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423.3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推介经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795.4万元。主要用于智慧应急广播系统运维费及翔安区融文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尾款、文体旅游品牌扶持经费、特定工作经费、部门专项、发展经费等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310.95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与维修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819.90万元。主要用于区级体育场馆及农村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开放及维护费、市、区级体育赛事、体育活动交流及青少年暑期夏令营活动经费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111.30万元。主要用于《翔安好所在》广播节目合作经费及2131电影放映工程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0.4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播出、“小耳朵”、有线广播整治、版权保护及出版发行培训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4.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非统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4.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7.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180.0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4.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0.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025.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17.09万元,增长54.81%,主要是由于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经费、香山景区管理经费新增了香山林相改造工程一期管养费。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1,325.20万元。主要用于香山景区管理经费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7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计划。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招商、工作需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预算安排,本年度根据工作需求增加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0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43万元,增长9.36%,原因是非在编雇佣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3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8.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8.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93.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25.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整体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