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环境卫生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辖区内环卫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参与综合考评,生活垃圾的清运及处理,组织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餐厨垃圾收运、协调指导垃圾分类管理,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环境卫生中心内设2个科室,包括:综合管理科和环卫科(垃圾分类科)。人员编制数10人,在职人数8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环境卫生中心主要任务如下:
(一)抓好道路清扫保洁。持续做好全区市政道路、交通道路的清扫保洁,确保全区市政道路无污染、无浮尘、无积尘、无积水、无污渍,垃圾容器干净整洁。
(二)抓好环卫设施管理。根据规范化作业标准和监管方案,对全区清洁楼、公厕、道班房(爱心驿站)等环卫设施的保洁情况、损坏情况、垃圾转运情况、环卫作业规范和环卫安全生产情况等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管护企业整改。
(三)强化海岸线常态化保洁。结合潮汐规律对扬帆公园段、科考码头段等海岸线实行常态化保洁。
(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业务。对全区所有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玻璃陶瓷、有害垃圾推行直运,有效消除生活垃圾转运“跑、冒、滴、漏”的现象。2、开展多样化宣教活动,宣讲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环境卫生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为4,096.3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4168.67万元,下降50.4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09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5.1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3,751.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环境卫生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为4,096.3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8,265.00万元,下降50.4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8.22万元,公用支出82.46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765.64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环境卫生中心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1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449.55万元,减少23.22%,主要是由于:人员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305.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751.1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7,815.45万元,下降52.00%,主要是由于响应政策要求缩减非必要开支,并按“三保”原则安排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317.74万元。主要用于管护范围内的环卫设施管理、环保公厕和垃圾屋采购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3,433.42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分类、道路清扫保洁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环境卫生中心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外出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6.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务车预算数量与定额标准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环境卫生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环境卫生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环境卫生中心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751.1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