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厦门市翔安区燃气中心单位预算-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星期二

2025年度厦门市翔安区燃气中心单位预算
日期:2025-02-12 10:08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燃气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承担辖区内燃气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2.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燃气中心无内设科室,人员编制数3人,在职人数3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我中心围绕日常的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着力在一线,扎实抓好燃气安全监管的每一项工作,现将2025年以来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加快推进自闭阀安装、“瓶改管”工作。根据市市政园林局统一部署,督促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加快推进管道自闭阀安装工作,按时按序完成目标。加快推动辖区“瓶改管”工作,完成2025年“瓶改管”工作任务。

  (二)以安全为基准,补齐民生短板。鉴于辖区内大部分供应站点时间较为久远,站点内部建设起点低,多数以民房改建而成,要进行各方面的改造困难较大。且辖区内站点分布不够均衡,如翔安西南片区暂无站点,供气服务半径较为不足,群众购气较为不便。为补齐民生短板,切实为民办实事,拟开展辖区内瓶装燃气供应站点“以旧换新”,保障辖区内供应站点安全。

  (三)强化执法监管,扎实开展“双随机”检查。持续开展辖区内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双随机”检查,完善双随机检查制度,将双随机抽查与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常规监管方式有机结合,并在每个月供应站点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加强对供应站点的检查力度。

  (四)提升监管水平,开展智慧化燃气监管。继续指导镇(街)利用高德地图+APP开展燃气安全检查,要求各镇(街)日常检查打卡上传,更有效的对第三方安检机构进行管理,同时也利用高德路径规划算法,为巡检人员规划最佳路线,提高巡检效率。

  (五)开展燃气安全宣传,筑牢安全防线。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2025年我中心将创新工作举措,丰富宣传载体,通过开展全方位、大纵深的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如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横幅、小区宣传栏、答嘴鼓、进社区、日常检查契机等多种形式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燃气安全意识,构建起全民行动、共筑燃气安全防线的强大合力。

  (六)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燃气安全。2025年,我中心将根据《翔安区送气工管理考核办法(暂行)》《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考核办法》,强化对送气工及供应站点安全管理,针对扣分较多的站点实行差异化监管等方式,对安全落实到位、积极配合工作的站点进行通报表彰,通过建立奖罚分明的有效机制提高企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切实保障辖区内燃气安全生产。

  (七)加强培训学习,提高监管水平。继续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一线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指导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激励工作人员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确保及时响应和解决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此外,也需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工作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从而提升整体的安全监管水平。

  (八)建立“五级”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区燃气主管部门、区直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各燃气经营企业、辖区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等“五级”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牵头各部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燃气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为109.4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75.14万元,减少68.66 %,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4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燃气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为109.4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75.14万元,下降68.66 %,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9.32万元,公用支出8.55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1.56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燃气中心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4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75.14万元,减少68.66 %,主要是由于自闭阀项目经费、设备购置经费等部门预算相对应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7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96.8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燃气中心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公务接待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燃气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燃气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燃气中心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