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单位预算-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星期四

2025年度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单位预算
日期:2025-02-12 10:35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辖区内道路、水路运输业和道路、水路运输辅助业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无内设科室,人员编制数16人,在职人数13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要任务是:辖区道路、水路运输业和道路、水路运输辅助业事中事后监管及交通运输经济发展等方面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 年“两节”、两会期间和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同时落实辖区企业春运安全监管工作。

  (二)持续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特别加强对辖区“两客一危一重”重点企业日常监管。

  (三)持续推进辖区重型货车未安装盲区预警系统车辆安装工作。

  (四)继续配合交通综合执法、交警、道安办等执法部门开展辖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信誉考核工作,加强道路运输企业日常监管。

  (六)持续优化公交线网及发展定制公交,保障各类大型活动赛事旅客输运工作。

  (七)督促维修企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按时限落实整改,对照检查内容问题,引导企业进行自查自纠。

  (八)继续开展航运招商引资工作,吸引更多航商注册落户翔安。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为618.3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44.02万元,增长7.6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1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8.3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为618.3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44.02万元,增长7.6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0.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07.41万元,公用支出83.34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7.55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8.3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44.02万元,增长7.67%,主要是由于本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及专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94.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及即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4.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460.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持平,主要是由于本单位连续两年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目前无公务用车也无公车采购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非行政机关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