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促进就业、创业、培训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全区公共就业服务工作,落实好各项促进就业再就业和服务企业用工优惠政策。
(三)搭建服务平台,服务企业招工用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
(四)为辖区各类就业群体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服务。
(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东西部帮扶脱贫人口培训等工作。
(六)联系各镇(街)和社区(村)做好就业、培训等各项日常工作。
(七)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省、市、区人才政策,开展人才服务,协助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内设0个科室,人员编制数24人,在职人数24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主要任务是:坚持就业优先导向,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全力稳就业、保用工、促发展,加快落实就业政策,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战略,促进产业、就业协同发力,提高发展就业带动力。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释放政策红利。服务保障企业用工,深入访企拓岗,举办线上线下、镇街专场、省内外专场、直播带岗等招聘活动,全力稳岗稳工。按照“1131”机制(一次职业指导、一次政策宣传、三次岗位推荐、一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加强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开展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和马兰花创业培训,提高就业竞争力,促进重点群体增收致富。
(二)坚持人才引领,促进毕业生就业。密切与各高校、辖区企业的联系,重点围绕临空等重大片区人才需求开展招才引智工作,在省内外及市区高校开展巡回推介与校园招聘活动。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精准就业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就业红娘”作用,及时摸排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底数,提供“一对一”的针对性服务。
(三)加强帮扶服务,兜牢民生底线。支持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健全“1+3”(一个零工市场、三个零工驿站)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扩大供需对接,为企业招用零工人员、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求职就业等提供“一站式”公益性就业服务。推动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实现就业服务“零距离”,促进灵活就业群体充分就业。
(四)鼓励创新创业,拓展就业空间。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兴业,进一步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落实好各项创业奖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整合辖区金融机构等资源,帮助创业者突破资金瓶颈。充分发挥各创业组织作用,组织创业专家开展创业辅导、创业致富带头人传授创业经验,对新创业者提供技术、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支持。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为4,559.11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060.85万元,增长82.4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55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59.1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2026年支出预算为4,559.1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060.85万元,增长82.4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9.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08.15万元,公用支出110.96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54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1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59.1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060.85万元,增长82.49%,主要是由于新增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厦门临空经济片区人才就业奖励等业务;高技能人才补贴申请人数增多,导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企业人才引进培育优惠政策资金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12.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66.00万元。主要用于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102.00万元。主要用于省内外院校招工引才、“131”精准就业帮扶、人力资源市场保安经费、劳务协作、就业工作经费等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4.3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高龄补贴、增加补贴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5.1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4.5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新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472.00万元。主要用于手加工业补贴、企业用工社保补贴、社保补差及其他奖励、补贴经费、创业带动就业经费、西部劳务协作企业用工各项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企业人才引进培育优惠政策资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7.9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本单位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的安排。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本单位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的安排。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0.97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增加新的公务接待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0.96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42万元,下降0.3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4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