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行政审批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牵头、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放管服”改革
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负责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及其他服务事项的办理,牵头做好与各职能单位的业务衔接、信息推送、联系配合等工作。
(四)负责对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五)组织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行政审批服务,对涉及多单位审批的事项进行协调。
(六)负责对进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能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
(七)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业务培训和应用推广工作。
(八)负责区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区级分中心和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社区)代办点标准化建设工作。
(九)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集中统一行使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体育出版广电)、档案等行政管理单位的审批职能,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十二)与各行政管理单位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数据管理局实施行政审批后,应及时、定期向相关行政管理单位通报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2)行政管理单位应主动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管理规范、技术服务等支持;
(3)行政管理单位承担监管主体责任,按照职责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二、单位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行政审批事务中心设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6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厦门市翔安区行政审批事务中心 |
财政补助 |
17 |
15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行政审批事务中心主要任务是:园区服务再延伸,提升便企服务效能。联合火炬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参照临空片区审批服务E站模式,拟在智能制造三期开设火炬园区审批服务E站。发挥区政务服务中心平台资源优势,将“服务直通车”开进园区,打造“区级中心+园区站点”联动服务体系,依托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审批”渠道,提供“前端代办+后台快办”集成式贴身服务,实现“一条龙集成服务”,满足企业群众多元化办事需求。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行政审批事务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为605.28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74.72万元,减少10.9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0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5.2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行政审批事务中心2026年支出预算为605.28万元(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74.72万元,减少10.9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33.0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5.82万元,公用支出57.23万元;
2.项目支出72.23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行政审批事务中心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5.28万元(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74.72万元,减少10.99%,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专项经费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52.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用支出,人员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72.23万元。主要用于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7.5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7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8.2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本单位连续两年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行政审批事务中心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连续两年本单位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无预算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目前无公务用车也无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行政审批事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行政审批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行政审批事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行政审批事务中心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2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单位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