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农村经营发展中心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和管理、财务会计监督管理和审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管理评估、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备案、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各镇农村会计队伍管理等方面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农村经营发展中心为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二级预算部门,人员编制数4人,在职人数4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农村经营发展中心主要任务是:
一是持续开展“三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继续深化问题排查。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加强排查问题并推进问题整改。
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继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管平台网上公开工作,组织各镇街按照完成省、市理监管平台网上公开工作。
四是组织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前的村居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是组织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农村经营发展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为221.51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55.28万元,增长33.2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1.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5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农村经营发展中心2026年支出预算为221.5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55.28万元,增长33.2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2.00万元,公用支出14.01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5.5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农村经营发展中心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5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55.28万元,增长33.26%,主要是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预算。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107.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65.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8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0.36万元。主要用于提租补贴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202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也应予以说明预算数为零以及与上年增加变化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农村经营发展中心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0.3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5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3.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50.50%,主要原因是:是充分考虑公务用车需求,将严格管控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农村经营发展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农村经营发展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农村经营发展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农村经营发展中心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