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防火防汛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做好护林防火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协调区森林防火成员部门开展扑火工作,负责与发生森林火灾的镇、街(场)和驻军共建设部门联系,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火办。
(三)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区防汛预警的管理,按照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统一调控和调度汛期全区水利设施的水量。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防火防汛事务中心无内设科室。人员编制数19人,在职人数18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防火防汛事务中心紧扣“不亡人、少损失”目标,坚决打好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主动仗。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灭火。重点做好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常态排查和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按照省、市高火险橙色预警响应通知,落实相应措施以及森林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区、镇两级森林防灭火队伍培训,全区森林防灭火综合演练。推动香山景区重点部位三维建模,林火监测预警指挥平台建设。
(二)防汛抗旱。汛前完成各项防汛备汛工作,完善区、镇、村预案,防汛物资和设备的清查登记、维护保养,组织对区、镇、村防汛责任人进行防汛培训。汛期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响应,督促行业部门、镇街对台风暴雨造成的积水内涝等隐患推进整治,开展村(居)防汛防台风转移避险安置演练培训。汛后完成汛后核查指导服务工作,关注气象变化和水情,适时做好抗旱各项工作。
(三)防震减灾。根据新修订的《预案》督促指导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做好衔接的预案修订工作,围绕自然灾害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明确职责、措施及程序以及关键环节的应对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评估并完善预案和演练。建好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培训各项专业技能。加强自然灾害避灾点和地震避难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固强补弱,整体再推进上台阶。加强现有128个社区的地震预警平台维护管理,同时做好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的成果推广运用。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防火防汛事务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为949.11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8.87万元,增长3.1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4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9.1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防火防汛事务中心2026年支出预算为949.1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8.87万元,增长3.1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5.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1.07万元,公用支出64.04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4.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防火防汛事务中心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9.1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8.87万元,增长3.14%,主要是正常浮动。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1.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5.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1.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8.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54.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提租补贴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21.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及人员经费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60.34万元。主要用于防汛防台风业务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143.6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业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无此项开支。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防火防汛事务中心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此项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此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目前无公务用车也无购置新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防火防汛事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04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防火防汛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防火防汛事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防火防汛事务中心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