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本级)单位预算
日期:2026-01-28 15:50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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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监督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三)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和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镇(街)、各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达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国际、省际、市际、区际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科学和工信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内设2个科室,包括:安全监管科(综合科)、应急救援科。人员编制数6人,在职人数5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翔安区应急管理局将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锚定“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根本宗旨,坚守“防风险、保安全、遏事故”核心目标,以党建为引领、以责任为纽带、以创新为动力、以基层为根基,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全力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精准防控安全风险。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以系统化整治、精准化防控遏制事故苗头。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整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聚焦工贸、危化品、自建出租房、小散工程、燃气、消防、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紧盯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电气安全等关键环节,实施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推动企业全面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分级分类管控,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搭建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现隐患排查整治数字化、智能化监管。三是强化源头管控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在项目审批、资质审核等环节严把安全关;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帮扶,推动企业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预防”转变,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深化应急管理改革。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执法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巩固执法大队运作模式成效,进一步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健全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常态化开展执法练兵、“应急大讲堂”、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构建规范高效、协同畅通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体系。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持“严”的主基调,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事前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综合治理,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三是推动治理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引入先进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广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手段,提升安全治理智能化水平;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整合监管资源,减少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实现“监管效能提升、企业获得感增强”双赢。

  (三)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坚持多元发力、精准施策,以广泛化宣传、常态化教育筑牢群防群治基础。一是深化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点,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下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板、现场咨询、应急演练等方式,提升宣传覆盖面和实效性;持续优化线上宣传阵地,丰富局公众号、政务网等平台内容,发布原创科普推文、短视频等,增强宣传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是强化精准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企业“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聚焦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安全技能培训,组织各类培训演练;进一步提升专业救援队伍实战能力。三是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持续优化有奖举报制度,加大举报奖励力度,畅通信访举报等渠道;积极宣传鼓励企业一线员工、群众举报身边安全隐患,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以基层建设为支撑、以实战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和保障能力。一是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加快推进镇街视频会商系统全覆盖,升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健全应急指挥协同机制,厘清“防”与“救”的职责边界和衔接流程,实现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统一调度高效顺畅。二是强化应急准备保障,修订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应急预案体系,增强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扎实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和专项演练,提升预案执行力和队伍协同作战能力;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健全快速调拨配送机制,补充更新应急装备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三是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避灾点设施配置,提升基层隐患排查、预警发布、应急处置等能力;加强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队伍建设,强化装备配备和联训联演,推动应急力量和资源向基层下沉,筑牢安全发展“最后一公里”防线。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收入预算为2,476.45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168.92万元,增长7.3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5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1.4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125.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支出预算为2,476.4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168.92万元,增长7.3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4.6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7.29万元,公用支出347.36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736.8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125.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1.4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43.92万元,增长1.90%,主要正常浮动。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931.97万元。主要用于区道交办、交警电警类设施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5.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养老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1.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提租补贴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08.06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局日常运转及人员经费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95.2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业务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709.57万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业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无此项开支。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此项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1.8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调研、业务检查、指导、验收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 严控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目前无公务用车也无购置新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7.36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6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6.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