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翔安区卫生健康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区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负责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落实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五)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管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开展我区控烟履约工作。
(六)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指导协调、监督处理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事故。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七)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根据我区实际,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拟订并落实我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组织指导医学学科建设、科技平台与重点实验室建设。
(十二)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三)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四)负责区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五)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六)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内设4个科室,人员编制数11人,在职人数9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翔安区卫生健康局主要任务是:严格对标国家、省、市卫健委关于健康优先发展、基层强基提质、人口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聚焦“健康翔安”建设目标,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效、筑牢公共卫生防线、增进民生福祉,全力筹划推动翔安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推进医疗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1.聚焦医疗服务供给扩大。持续优化“2+5+1+N”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市第五医院和厦大附属翔安医院“一北一南”辐射带动作用,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推动更多医疗机构、执业医师落地翔安,全面形成综合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机构为网底,民营力量为补充,集救治、康复、医养、职业健康和精神卫生在内的多元化医疗服务体系,满足群众个性化的医疗需求。
2.聚焦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锚定专科建设、分级诊疗、科研建设和医联体建设等重点领域。积极培育神经内科、泌尿外科及心血管内科,力争纳入重点专科。全年至少开展1次基层医疗机构质控督导。充分发挥医联体十大中心功能,推进同质化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机构精神专科服务质量,试行精神分裂症长效针剂使用,严格重精患者住院费用审查。着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优化先诊疗后付费、一次挂号管一次就医流程、诊间结算、夜间门诊、周末门诊、AI信息化智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免陪照护病房建设及老年人就医零等待项目,全面提升就医获得感。
3.聚焦医疗应急处置与保障。全面推进全区无偿献血工作,采取“团体+献血屋”模式,推动各镇街完成采集计划,各部门10%在职干部职工参与。把提升医疗保障能力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各基层医疗机构采购2台AED、若干担架、氧气瓶和急救包,组织急救能力质控和专业化培训。聚焦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强化各医疗机构急诊医学科、发热门诊和儿科等重点科室建设、做好传染病疫情救治人员、设备和药品的提前储备。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保障。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持续形成卫健、司法和公安共同处置的多元化化解机制,发挥市区两级专业调解资源,防范化解纠纷矛盾。
4.聚焦医疗服务综合保障。深化对口帮扶,推进闽宁、山海协助帮扶项目,接收宁夏彭阳和龙岩永定人员来我区进修,选派优秀人才到两地开展技术帮扶,依托何晓阔名医工作室“小切口”推动彭阳中医医院树立特色医疗品牌。扎实医疗废物管理,重点监督诊所、卫生所等小微机构转运时限,推进一批确无医疗废物的机构纳入备案。扎实继续教育服务工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
5.聚焦医疗行业监督管理。聚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管,继续实施“红黑榜”公示,倒逼从业人员规范执业。聚焦不合理医疗行为监管,组织专家开展处方点评,提升就医安全。聚焦药品耗材采购监管,组织基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和试剂耗材采购“回头看”。严格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价格公示制度,树立若干家价廉质高的典型社会医疗机构。深化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扎实做好医德医风整治、医疗基金监管、重复检查检验、养老服务领域、殡葬领域和“无红包医院”创建等重点专项,净化医疗行业环境。
6.聚焦中医中药传承发展。以现有翔安区中医宣传教育基地、中医养生功法技能队等资源为依托,广泛宣传中医文化知识。以厦门市扶持中医药发展专项为依托,扎实推动厦门市第五医院中医方药传承创新项目、中医药基础与临床科研等项目。推动内厝卫生院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组织对基层村居卫生所中医阁服务能力评估。加快基层中医专病专科建设工作,推动新店、马巷共4个专病专科及时落地。推进中医师承带徒、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培、西医学习中医等人才项目,协助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挖掘“民间”中医人才,充实中医药人才。
(二)强基固本提质,筑牢基层医疗服务网底
1.完善基层机构用药需求。注重上下转诊用药需求,做好医院与基层用药种类衔接,规范扩展基层联动药品种类,增强基层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患者用药可及性。对医院下转慢病患者延续上级用药,如使用国谈药继续使用,已长期服用原研药继续使用原研药。对符合条件的慢病患者,基层可开具4-12周用药的长处方,减少患者往返医院次数。
2.加强共享中药房建设。实现数字赋能管理。为解决基层中药饮片配备不全、空间资源有限的问题,计划推动第五医院牵头建设共享中药房中心,实现处方流转、智能调剂、配送等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打造出“基层开方、中心审方、集中调剂、统一煎煮、便捷配送”的一体化服务新模式。
3.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加强诊疗设备升级,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统筹用于基层设备配置和更新。优先推进基层机构彩超、数字射线成像(DR)等检查设备配置扩容,不断满足16个专病中心门诊下沉业务需求。
4.加强基层医疗人才培育。根据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着眼长远,提前谋划,做好人才储备。制定完善符合我区实际的医疗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打破常规束缚,及时补充优秀医学毕业生、临床经验丰富的实用卫生技术人员,有效推动人才队伍建设。
5.推动医疗专家精准下沉。全面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通过“医联体建设”“千名医师下基层”“巡回医疗”和医师职称晋升服务基层等渠道,带动更多名医到基层坐诊、带教,拓展服务内涵。对接市分级诊疗方案,筛选3-4个专病中心(如,市心血管病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中山医院、市第五医院等),建立长期“专科-基层”联合门诊,实行专家固定排班、远程带教、慢病共管,实现医疗资源高效流动与合理利用。
6.加强基层特色专科建设。支持现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错位发展,分别打造1-2个优势专科,实现综合能力提升和特色专科建设协调发展。结合“体重管理年”活动,鼓励开展体重管理、睡眠、精神卫生等服务。推动基层机构与康养衔接,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做大做强、向社区医院升级发展。
7.推进重点改造项目落地。筹划推进民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完善工程,总投资2506.50万元,2026年12月开工建设;启动凤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完善工程,总投资3658万元,2026年12月开工,完成6000㎡主体内部装修。同步启动翔安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前期筹备工作,拟改造2000㎡,设置80个托位,打造集托育服务、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示范载体。
(三)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严守疾病防控底线
1.守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健全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通报、会商研判和联合处置机制。强化源头防控和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理,在辖区高中校、寄宿制初中校开展新生结核病筛查。强化预防接种管理,在新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全区首家“预防接种示范示教基地”。推动地方病防控精准化,持续开展碘缺乏病、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等重点地方病动态监测与风险研判,开展“靶向式”健康干预。强化严重精神障碍全周期规范化管理,开展基层精防人员培训,着力提升面访率、规范管理率等核心指标。提升实验室检测和对新发病原体的快速识别能力。
2.织密社区健康防护网络。持续推进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破解“防控碎片化”难题,重点培育1-2个特色创新示范案例;聚焦体重管理健康企业建设、智慧健康管理等方面培育1-2个创新示范案例。健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定期数据核对与质控机制”,打通与各级医疗机构信息互通中存在的壁垒。持续推进体重管理中心及分中心建设,联合相关部门策划2场“五进”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全面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结合世界无烟日、慢阻肺日等卫生主题日,加强健康科普“五进”行动,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健康新风尚。
3.提升监督执法精准度。强化公共卫生监督,开展公共场所“双随机”监督抽检及公共场所危害因素监测,聚焦住宿、美容美发、游泳场馆等高危场所,严查用品消毒、水质达标、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关键环节,推行“双随机+专项整治”模式,落实卫生信誉度动态公示制度。联合多部门开展学校二次供水专项检查、学校卫生安全保障,加强餐饮具消毒单位常规监督检查,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整治及监督检查抽检。强化职业卫生监督,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检查,实现任务完成率、完结率100%;推行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管,加大对职业危害风险较大企业的抽检概率。
(四)优化民生服务,保障重点人群需求
1.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1+N”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及公办托育机构建设。重点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拓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模式;推广爱邻护幼托育体验服务,大力发展“托幼一体化”,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应开尽开托班,扩大幼儿园托班供给。持续落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巩固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成效,实施普惠托育机构租金减免和乳儿班、托小班激励性入托奖补政策。深入推动医育融合发展,开展医育结合专项支持,促进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100%签约合作。积极开展科学育儿宣传,筑牢托育服务健康安全防线。
2.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持续兑现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落实好计划生育奖扶资金发放。聚焦孕产妇健康管理水平,确保产后访视率稳定维持在95%以上;强化高危孕产妇动态管理机制,实现高危孕产妇管理率及高危住院分娩率达100%。加强优生优育宣传,引导育龄群众主动参与婚检孕检,持续提高婚检孕检覆盖率。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创建,打造符合儿童生理心理特点的医疗服务环境,完善0~6岁儿童孤独症三级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链条,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筛查能力。
3.严格落实育儿补贴政策。坚持“安全规范、精准高效”原则,全力做好育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优化审核流程,依托全国统一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比对,确保初审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现审核精准高效。规范资金发放,建立专户管理机制,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原则上每季度至少集中发放一批,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让惠民政策真正惠及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家庭。
4.推进法制工作建设增效。全面落实“一案一码”与“扫码入企”工作,依据试点成果及市区法制部门部署,对涉企行政检查案件100%审核赋码,执法人员入企检查须100%主动亮码。推进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区政府网站等多平台公示事前、事中、事后全阶段执法信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针对诉讼案件增多态势,加强法制稽查以降低诉讼率,强化案件前置审查并主动征求上级处罚意见,做好行政处罚案件解释与普法工作。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收入预算为5,238.14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454.42万元,下降7.9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23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38.1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支出预算为5,238.1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454.42万元,下降7.9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2.0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0.57万元,公用支出191.48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626.1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2,892.7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38.1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454.42万元,下降7.98%,主要是由于:1.厉行节约,减少特定工作经费预算;2.计划生育服务预算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7.9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非统发部分、过节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交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03.86万元。主要用于统发、非统发、综合定额、非在编人员经费等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58.79万元。主要用于特定工作经费、宣传活动费、干部保健工作经费等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3.95万元。主要用于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应用平台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175.00万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运动经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经费、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经费、区级消杀应急处置队伍经费等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3,083.5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农村二女夫妇奖励、独生子女奖励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育幼服务(款)托育机构(项)651.05万元。主要用于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建设补助经费、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运营补助经费、托育机构责任保险补助经费、巩固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经费等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多性别使用母婴室建设、翔安康养医院批而未供项目(前期费用)等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330.76万元。主要用于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施设备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2026年和2025年本单位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6年和2025年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迎接上级检查、爱国卫生等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接待支出预算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6年和2025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1.48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增加)13.1万元,下降6.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26.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