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辖区内道路、水路运输业和道路、水路运输辅助业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无内设科室,人员编制数16人,在职人数14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要任务是:辖区道路、水路运输业和道路、水路运输辅助业事中事后监管及交通运输经济发展等方面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一是加强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联合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翔安大队、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配合厦门港口局开展辖区航运企业资质核查,确保航运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交通运输主要负责人等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案例分析、事故警示等活动,增强主要负责人等人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全国各地船东到翔安注册航运企业,做强做大翔安航运事业。二是加强道路运输企业事中事后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促进翔安道路运输事业安全有序发展。
(四)协调公交公司新增及优化公交线路,方便百姓出行。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为1,236.75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万元增加618.45万元,增长100.0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3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6.7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支出预算为1,236.7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618.45万元,增长100.0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49.75万元,公用支出87.00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0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6.7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618.45万元,增长100.02%,主要是由于本单位人员增加及项目支出大幅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99.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7.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及即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7.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452.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547.24万元。主要用于公交运营补助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52.76万元。主要用于大货车视觉盲区预警系统“以奖代补”奖励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202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目前无公务用车也无公车采购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非行政机关单位,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