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翔安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五、绩效评价结果
六、奋起拼搏,确保完成2025年财政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翔安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附表
一、2024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表
二、2024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三、2024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决算表
四、2024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决算表
五、2024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表
六、2024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2024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决算表
八、2024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表
九、2024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十、2024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决算表
十一、2024年翔安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十二、2024年翔安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十三、2024年翔安区本级对镇(街)转移支付决算表
十四、厦门市翔安区本级2024年决算平衡表
第三部分 2024年翔安区本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24年翔安区本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及附表
第四部分 2024年翔安区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翔安区举借债务情况说明及附表
第五部分 2024年翔安区本级“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4年翔安区本级“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2024年翔安区财政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4年翔安区财政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24年翔安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一)区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区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3406万元,加返还性收入902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548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9667万元、上年结余43903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174万元、调入资金68155万元,合计679814万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35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876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47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900万元,全区年终滚存结余32098万元。
(二)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162万元,加返还性收入9026 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548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966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0835万元、上年结余32415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347万元、调入资金68155万元,合计649090万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995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8763万元、补助镇(街)支出125277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90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4195万元。
(三)“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4 年,我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 章”,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根据决算数据,区本级各预算单位、 各镇(街)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390.39万元,其中:出国(境)经费75万元,公车购置费79.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07.2万元,公务接待费28.49万元。“三公经费”同比2023年增加29.86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购置公务用车,部分车辆已超报废年限需更新,2024年公车购置费增加79.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一)区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1205万元,加上级补助317625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30000万元、上年结余31586万元,合计 700416万元,减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402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27127万元、调出资金6537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000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7664万元。
(二)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1205万元,加上级补助317625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30000万元、上年结余11108万元、镇(街)上解收入9439万元,合计689377万元,减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 351006万元、补助镇(街)支出10453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27127万元 、调出资金65375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11000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133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78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 合计4783万元,减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003万元、调出资金 278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0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区级政府性债务年初余额296000万元,当年新增地 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45000万元,年底债务余额541000万元, 其中一般债务105563万元、专项债务435437万元。当年各项债务风险指标均处在安全区,债务风险可控。
五、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委托第三方对民安街道整体支出开展综合评价, 对 2023年澳头片区相关经费、2023年“工程管理”辅助服务经费、2023年城中村改造经费、2022—2023年合作办学经费、2023年编外老师经费、2023年绿化养护经费、2023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经费、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者经费、2023年市容 “两违” 巡查辅助服务经费等9个政策类、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开展重点评价。根据第三方评价结果,8个项目评价等级均为良好,1个项目评价等级为优秀,1个项目评价等级为中等,主要涉及落实全面绩效管理工作有差距、绩效目标设置不准确、个别项目缺少事中监控、事后自评质量不高等问题。
六、奋起拼搏,确保完成2025年财政工作任务
2025年,区财税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 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信心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区五届人大会第五次会 议确定的财税工作目标,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主动作为, 提升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在固本培元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一)以更大力度扩财源,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聚焦重点企业发展,做好存量企业跟踪服务,夯实增收基础,重点做好税收预期增加较多的纳税大户收入跟踪、趋势分析,全力以赴确保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预期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相关转移支付、产业类专项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向产出效益好、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倾斜。
(二)以更高站位保重点,持续全力服务中心大局
聚焦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土储债、上级补助等支持 方向,按照“ 申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形成纵横协同合力,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提高项目策划质量,加快推进 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获得上级资金支持,以确保重点建 设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全力保障区委、区政府 决策部署中心任务落地落实。支持稳定扩大传统消费、培育壮大 新兴消费,助力住宿、餐饮、旅游行业持续复苏,激发消费活力。 支持增强担保机构金融供给能力,切实缓解辖区企业融资难题。统筹用好财政补助、专项债券、产业引导基金、金融工具等综合 资源,以多元化、市场化方式支持工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发展,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重点支持牵引带动能力强的制造业项目。
(三)以更准导向强绩效,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重点关注资金分配下达 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加快大额专项资金、民生资金、 专项债券资金和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力争做到“应评尽评”,切实将财政投资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依据。推动事前绩效评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预算单位投入产出意识,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精准性。积极探索完善政策和项目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模式,抓好对重大政策和项目重点跟踪监控。强化沟通联系,健全预算绩效与人大、审计、纪检、效能等部门监管结果衔接,提高监督的整体性、协同性和联动性。推动绩效结果与政策调整、管理优化、预算安排、政府考核、监督问责等方面深度挂钩运用,提高绩效结果运用的实质性和实效性,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保障、绩效一般的项目改进完善、低效无效的项目取消计划,确保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以更严要求防风险,持续确保财政稳定运行
持续完善分类保障机制,树立财政资源约束意识,持续将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坚持“ 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有效保障 “三保”支出力度,全力 保障民生重点支出,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强化动态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抓牢抓实重点领域监管工作,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坚决维护财经秩序。同时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加强日常培训提升、干部交流、提供发展平台以及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等方式,建立起阶梯化全区财会干部队伍。
第二部分 2024年翔安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附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翔安区本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2024年翔安区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 2024年翔安区本级“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4
第六部分 2024年翔安区财政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