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翔安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1-01-08 09:33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预算执行预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五、2020年财政的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四、2021年财政工作重点

  第三部分 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报告附表

  一、2020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二、2020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三、2020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四、2020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五、2020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六、2020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七、2021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2021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衡表

  九、2021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预算表

  十一、2021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预算表

  十二、2021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十三、2021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1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预算表

  十五、2021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十六、2021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1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预算表

  十八、2021年翔安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十九、2021年翔安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二十、2021年翔安区本级对镇(街)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21年翔安区本级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翔安区本级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及附表

  第五部分 2021年翔安区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21年翔安区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2021年翔安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翔安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2021年翔安区本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翔安区本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20年预算执行预计情况

  2020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强增收节支管理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力促我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预计能较好地完成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全区财政总收入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786845万元,同比增加68242万元,增长9.5%,完成预算的113.9%。

  2.区地方级收入执行情况

  2020年区地方级收入预计完成219409万元,同比增加10458万元,增长5.01%,完成预算的101.8%。

  3.区本级收入执行情况

  2020年区本级收入预计完成179809万元,同比增加8261万元,增长4.82%,完成预算的102.2%。

  4.区级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区级支出预计完成488383万元,同比减少31045万元,下降5.98%,完成预算的90.5%。

  5.区本级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区本级支出预计完成361166万元,同比减少60108万元,下降14.3%,完成预算的90.1%。

  6.收支平衡情况

  区地方级财政收入21940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44863万元、上年结余6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438万元、调入资金2804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合计628823万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8383万元、上解支出6702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9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465万元,全区年终项目滚存结余0万元。

  区本级财政收入17980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44863万元、上年结余6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9255万元、调入资金2804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818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合计590221万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116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7268万元、上解支出6702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9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812万元,区本级年终项目滚存结余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2020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8500万元,同比减少311206万元,下降89%,完成预算的68.8%,主要是X2020P01、X2020G05-G等地块出让收入。

  2.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0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47924万元,同比减少177208万元,下降54.5 %,完成预算的95.5 %,主要用于土地征收相关支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民生保障支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以及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3.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0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63277万元,同比减少87633万元,下降58.1%,完成预算的90.1%。

  4.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85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9093万元、上年结余99550万元、调入资金120000万元,合计297143万元,减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47924万元、调出资金2759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857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8000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85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9093万元、上年结余99550万元、调入资金120000万元,合计297143万元,减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3277万元、补助镇(街)支出84647万元、调出资金2759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857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8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1325万元,同比增加48万元,增长3.76%,完成预算的98.1%,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收入。

  2.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计完成875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下降2.8%,完成预算的97.2%,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25万元,减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75万元,调出资金450万元,结余0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全区政府性债务年初余额4694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债券10513万元,专项债券36430万元。当年新增一般债券10000万元,到期偿还一般债券5950万元、专项债券5050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4594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4563万元,专项债券31380万元。当年各项债务风险指标均处在安全区,债务风险可控。

  以上预算执行数字,在决算编制汇总中,将会有所变动,具体情况将在决算编报完成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2020年财政的主要工作

  1.坚持措施有力,高质量推进疫情防控责任落实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担当,积极筹措资金,从财政保障、财税扶持、财政奖补、管理机制等方面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全面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及时出台扶持政策。出台《关于给予减免租金出租方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收扶持的实施细则》《关于给予困难行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收扶持的实施细则》《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相关措施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政策性担保业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共受理企业贴息申请10家,涉及贷款34笔、贷款金额1.13亿元,对应贴息102.02万元。二是加大疫情期间金融信贷支持。搭建政银企互动平台,加强银企信贷需求精准对接,及时梳理辖区内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情况,协调辖内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积极应用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基金、政策性担保专项资金、企业应急还贷资金等,为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支撑。辖区各银行机构已累计授信2.2亿元。三是迅速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出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财政资金保障措施》等政策,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共拨付各项疫情防控资金1.39亿元。四是简化疫情防控政府采购流程。贯彻落实《厦门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相关事项并做好采购流程服务指导。五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落实好、执行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尽享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助力企业更好发展。截至目前,累计为企业新增减税降费3.3亿元。

  2.坚持筑巢引凤,高质量推进财政收入组织工作

  按照“抓招商、促发展”的工作部署,把招商引资作为培育财源的重要抓手,重点引进税收大户和总部经济,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对我区财政收入的积极促进作用。

  一是强化收入跟踪和分析。面对疫情带来的种种不利因素,建立与经济指标变化相衔接的收入跟踪机制,强化涉税信息采集共享,抓好重点行业、企业纳税管控服务,解决收入征管存在问题,研究核实收入增长点和可挖潜力,财政收入各月份增幅表现较好,均名列各区前列,预计可顺利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二是创新助力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大力推进我区金融业发展,重点吸引优质金融机构和类金融企业在翔集聚,共招商引资企业92家,总投资448.07亿元,已落地企业64家,实际到资17.88亿元;成功举办2020年度翔安区百家上市公司+券商推介、重点产业人才引进暨项目签约仪式,吸引了百家上市企业、头部券商、机构投资者和50家新财富最佳上市公司高管参加,推动和而泰、索菲亚等6家上市公司,银河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等3家券商,北京华文大关等5家优质企业与我区签约。三是持续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办事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推动企业开办免费刻章,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全力营造便利化的政务服务环境。精准定制个性化招商政策和服务举措,周到细致做好全程服务保障,为来翔发展的企业提供全链条、全周期、全天候的服务保障,努力为客商提供便捷、高效的贴心服务。四是多举措强化协税护税工作。发挥协税护税平台作用,做好企业外迁跟踪管理,建立迁入迁出企业周报制及重点企业跟踪制度,侧重做好建筑业税收跟踪和火炬(翔安)园区企业税收更库,重点加大税收宣传,要求注册地不在我区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到我区预缴相关税收,共增加税收2.5亿元。

  3.坚持“六稳”“六保”,高质量推进民生事业稳步发展

  始终以“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为导向,精准施策、有保有压,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不断调整支出结构,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确保民生保障水平不降低。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投入14.35亿元,增长2.7%,有效保障辖区内教育事业发展、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扩建、教学设备添置、合作办学、教师培训、课后延时服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等支出,加快提升教育质量,全力创建教育强区。二是持续保障民生领域重点支出。卫生健康投入4.49亿元,增长3.2%,继续提高我区医疗服务水平,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其中:安排第五医院医技科教综合楼建设经费3297万元、医疗设备购置经费9604万元、群众公共卫生服务经费7905万元、高层次人才引进经费730万元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4.49亿元,增长12.7%,不断加强困难群众帮扶力度,强化疫情期间兜底保障,全力做好稳就业保民生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作用。三是大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安排经费2.57亿元,进一步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安排美丽乡村建设经费0.47亿元,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安排安置房建设资金1.33亿元,保障全区安置房建设资金需求;安排土地收储征拆资金3.39亿元,用于马巷果蔬批发市场拆迁、翔安新城3.6平方米区级土地收储等;安排绿化、市政、路灯等养护经费3亿元、保洁经费1.3亿元,用于提升城市环境。四是继续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农林水事务投入2.4亿元,增长18.1%,乡村振兴加快实施,不断完善惠农、支农政策体系,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其中下达市级农房整治等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0.33亿元,保障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资金;下达补助资金 0.4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五是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在今年市级财政颇为紧张的情况下,顺利向市财政争取追加我区市级征收资金69亿元,向各市级业主单位申请核销征收资金近28亿元,收回滞留村居的征收资金约3亿元,合计补充我区市级征收备用金100亿元。共下达各镇(街)省市重点项目征收资金91亿元,包括阳塘整村搬迁项目33亿元,东部体育会展新城整村搬迁项目23.78亿元等,有力保障我区一批省市重大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4.坚持科学防控,高质量推进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政策要求。制定《关于加强增收节支管理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通知》(厦翔委办〔2020〕50号),明确时间节点和支出进度要求,及时予以调减或取消有关项目预算,做到可压尽压、应压尽压;加强支出“负面清单”管理。2020年底前不出台新的提高津贴补贴和奖金标准政策;不再新购公务用车;除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不新增庆典、节会等展会经费;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增加编外人员。核定下发部门一般性支出压减后限额。制定《关于坚持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的通知》(翔财预[2020]18号),核定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五项节支指标支出限额。二是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巩固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全区175个区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2020年共办理集中支付94107笔,金额合计1503772万元;2020年纳入代理记账的区级预算单位共109 家,设立经费账套109个(其中行政单位33个,事业单位76个),累计核算财政性资金243514万元;严把财政审核关,2020年审核件数539件,送审金额合计783936万元,核减金额91959万元;扎实推进公共资源市场配置,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4093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7158万元,节约率9.2%;严格财政票据管理制度,2020年全区累计发放财政票据135.7万份,核销财政票据114.74万份,核销金额830626万元。三是优化国有资产管理。2020年完成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调拨15306万元,固定资产报废、报损3879万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先后三次修订行政事业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的管理办法,加强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指导资产出租、拍卖等流程,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四是积极防范财政风险。逐步完善债务管理体制机制,2020年全区债务余额45943万元,债务风险安全可控。通过各项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到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抽取23家区级预算单位,针对2018-2019年度各预算单位扶持奖励企业和个人的财政性资金及其他民生专项资金开展专项检查。抽取13家企事业单位,对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三公经费管理、资产管理、票据管理和其他财务资料实施2020年翔安区会计监督检查。

  过去的一年,我区财政收入任务顺利完成,全区经济、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政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圆满完成了区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形势严峻,财政增收基础薄弱,可持续税源较少,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偏重、各镇街对组织收入的重视不足,土地出让分成收入骤减、民生支出等刚性支出压力逐年加大等问题。为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第二部分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一体双线两翼”工作思路,大力实施“四新行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打造两岸融合发展“桥头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勇担厦门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硬核支撑”,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厦门篇章作出翔安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1年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做好“加法”,保障重点。聚焦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按照零基预算要求,根据发展实际和财力情况,分轻重缓急安排支出预算,集中财力保障重大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支出,确保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早落地、早见效。

  二是做好“减法”,节用裕民。坚决落实中央、省、市过紧日子要求,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合理界定政府保障范围,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快优化整合支出政策,强化重大项目、政策的立项评估和审核决策,切实把好立项关、论证关、经济关,把钱用到刀刃上。

  三是做好“乘法”,提升效益。推动零基预算管理与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把花钱问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全过程,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实质运用,让每一分钱花出更好的效果。推动支持产业发展方式转变,运用“财政+金融”手段通过产业基金、融资贴息、风险补偿等市场化方式促进产业转型,放大产业扶持投入的“乘数效应”。

  四是做好“除法”,改革创新。加大改革力度,着力破除制约财政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彻底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中的“基数”依赖,坚决取消不必要的支出,从严控制新增支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公共事业相关的投资体制、价格机制和补助机制改革,拓展筹资渠道、提高运营效益。

  按照上述原则,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财政总收入预算

  2021年财政总收入预算881303万元,比2020年增加94458万元,增长12%,其中:

  ——税务部门安排423500万元(含契税50773万元),比2020年增加82538万元,增长24.2%;

  ——财政部门非税收入安排85750万元,比2020年减少3980万元,下降4.4%,更库收入安排140000万元;

  ——火炬(翔安)产业区安排232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21298万元,增长10.1%。

  2.区地方级收入预算

  2021年区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236964万元,比2020年增加17555万元,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151214万元,比2020年增加21535万元,增长16.6%。

  3.区本级财政收入预算

  2021年区本级财政收入预算201049万元,比2020年增加21240万元,增长11.8%。

  4.区级财政支出预算

  区级财政收入236964万元,加返还性收入9026万元、体制补助收入9512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5250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30086万元、调入资金4139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871万元,减上解支出25406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563万元,可安排财力为494744万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4744万元。

  5.区本级财政支出预算

  区本级财政收入201049万元,加返还性收入9026万元、体制补助收入9512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5250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30086万元、调入资金4139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812万元,减上解支出25406万元、补助镇(街)支出26405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563万元,区本级可供安排财力42436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42436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安排546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支出;

  (2)公共安全安排278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检法运转支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3)教育支出安排1422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生均公用经费、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扩建、教学设备添置、合作办学、教师培训、课后延时服务、寄宿生困难学生补助、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等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安排709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及相关产业发展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安排36801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就业、拥军优属、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民生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社会救济等支出;

  (6)卫生健康安排3922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疗设施设备提升改造等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安排9062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整治、污染防范、节能减排、自然生态保护等支出;

  (8)城乡社区事务安排20833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支出;

  (9)农林水事务安排7921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等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348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交运营补贴等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安排5641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推进重大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安排1591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气象服务等支出;

  (13)预备费安排51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1.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3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14500万元,增长37.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3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收入53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6000万元(轨道平衡用地分成收入),上年结余8000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8348万元(2020年土地出让收入分成及计提轨道基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1380万元,可安排财力为217272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17272万元,其中用于土地开发及征地拆迁补偿等支出1842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58569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9203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533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691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86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80万元,比2020年增加55万元,增长4.2%,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收入。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80万元,调入公共预算380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四)2021年财政工作重点

  1.围绕财源税源涵养,做好“生财”文章。扎实做好招商引资全流程服务和全要素保障,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和招商推介力度,积极兑现扶持政策,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和鼓励更多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的企业在我区落地投产、做强做优。进一步摸排辖区内建安项目实施情况,督促承接项目的市域外建安企业在我区预缴增值税,引导在我区承接建安项目的市域内其他区的施工单位来我区成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重点做好新机场、东部体育会展新城片区等重点建安项目的税收跟踪。鼓励证券机构在我区设立营业部,争取上市公司及个人股权转让来我区进行,引进限售股减持等一次性税收。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盘活长期低效运转、闲置以及超标准配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加快推进存量保障房、安置房等资产盘活,积极通过出让、出租等措施合理变现。

  2.围绕发挥杠杆效应,做好“聚财”文章。聚焦产业服务再优化,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区镇联动、财税协同服务,做好政策宣传指导,简化政策兑现申报程序,发挥财政的支持作用,提升产业成长力,助力产业链群集聚,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升级版。围绕增资扩产再挖潜,健全“一二三”产业骨干企业、总部企业和头部券商跟踪走访机制,发挥财政的激励作用,提升企业竞争力,持续推动龙头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加快构建动态包容的“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审慎监管制度,鼓励更多企业将新总部新业务落在我区。加快推进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对有一定收益的建设项目,积极运用专项债、市场化方式筹资;对城市更新项目,充分发挥市场化运营主体作用,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支持项目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部署,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储备,尽早谋划,积极争取专项债额度。

  3.围绕保障重点支出,做好“用财”文章。深入贯彻“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工作部署,统筹用好各类资金,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除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外,部门预算总支出只减不增,节约的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领域。据实保障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和疫情防控支出,优先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重点项目,不留硬缺口。对其他项目根据财力和实际需要,分轻重缓急排序后保障。突出预算安排的公共性公平性,围绕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大投入,做好增加学位供给、提高医疗水平、提升就业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等重点工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民生兜底的同时,合理把握民生支出提标扩围的节奏和力度。加强医疗、公交、污水、供水等领域成本核算,推进价格和财政补助机制改革,引导运营主体通过优化人员薪酬结构、提升资产效益等方式降本增效。

  4.围绕严防各类风险,做好“管财”文章。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到预算管理各个方面。按照中央、省、市规定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对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要可压尽压、应压尽压,继续实施支出“负面清单”管理。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分析,密切跟踪疫情对财政收支的影响和“六稳”、“六保”政策落实情况,适当预留财力应对潜在风险。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严禁在法定限额外违法违规举债,完善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规范做好隐性债务变动统计。聚焦民生补短板等社会热点和保障重点,加强重大政策、部门内控执行情况监督。加快智慧财政系统建设,将管理运行规则嵌入系统全流程,逐步打通区镇之间、部门之间、各业务环节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增强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提升监管水平。建立政府采购风险提示制度,规范采购需求管理,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监管,优化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

  5.围绕提高支出效益,做好“理财”文章。严格把好项目选择关口,坚决避免低效、低水平、重复投资,以免给今后的财政可持续造成沉重负担。同时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以及完善财政支出的监控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和支出进度排名的预算安排运用,借鉴项目规划财政管理体制, 将财政资金分配与支出项目执行进度挂钩, 减少财政资金分配的讨价还价。加力清理低效支出和存量资金,对支出进度长期偏慢、执行率偏低的项目,按一定比例扣减或暂停安排预算。除结转未超过一年的上级专款外,其他资金不再结转下年使用。各镇(街)对结转一年(含)以上未使用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上缴区财政。建立健全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整改机制,依法公开人大监督审查和审计结果,以及对人大审查问题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区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重大项目绩效目标和自评结果,随同部门预决算向社会公开。

  第三部分 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报告附表

  详见附件1

  第四部分 2021年翔安区本级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2

  第五部分 2021年翔安区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3

  第六部分 2021年翔安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4

  第七部分 2021年翔安区本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