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02-02 17:19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建指〔2020〕18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47.62万元下达给你局,专项用于我区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农村房屋抗震改造支出,款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
    此次下达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惠企利民补贴的补助发放和支付信息要在资金支出后3个工作日内会同财政局业务科室将具体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并定期与财政局开展对账工作,确保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接文后,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