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五医院:
根据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厦财社指〔2023〕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省级专项资金116.45万元。该项目列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具体项目、金额及列支科目见附件)。
收文后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翔安区2023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3年2月6日
附件
翔安区2023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功能分类科目 |
经济分类科目 |
第五医院 |
卫生健康人才培养 (省级补助) |
116.45 |
|
|
第五医院 |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99 |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第五医院 |
1.2023级住培经费预拨 |
99 |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第五医院 |
(二)紧缺人才培养 |
10 |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第五医院 |
(三)县乡村人才培训 |
7.45 |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