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嶝街道、新店街道、香山街道、内厝镇、新圩镇:
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及你镇(街)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需求,现将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48.9396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分配详见附件),款列“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并相应调减区农业农村局年初预算“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指标。
收文后,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同时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资金的公开公示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翔安区2025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表
2.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