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圩镇关于规范群众办理证明事项的回应
日期:2023-11-10 10:50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一、基本情况

  近年以来,随着“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战略的有力实施,岛内外征地拆迁提速推进,随之相关权利人(或相关单位)到镇政府办理相关情况协查或证明的事项越来越多,如协查村民宅基地申请情况、拆迁安置情况、保障房申请情况、村集体股权持有情况等。我镇靠前服务,主动作为,采取制定办事指南,落实一次性告知,归集一个窗口受理举措,积极解决群众因协查事项较多、涉及部门较多、耗费时间较长等问题。

  二、实现过程

  鉴于以上情况,新圩镇以贯彻实施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为契机,主动对该类事项办事规程进行优化,将窗口前移至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由窗口专人统一受理、统一办理,办结后由窗口反馈群众。

  1. 初审:①核实办事群众与拟核查对象关系(若非本人需提供委托书)、②确认村居委员会已出具初审意见并盖章(需有村委签字);

  2. 受理:对我镇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予以受理并给予群众办理承诺时限;对不属于我镇职权的事项做好解释工作(如关于个人货币化补贴政策享受情况)。

  3. 办理及反馈:由窗口工作人员对核查事项进行流转镇相关部门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进行复函反馈群众。

  三、初步成效

  自该举措实施以来,极大提升了群众办事体验,截至9月,已累计受理该类事项180余件,得到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