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交集团翔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你司《厦门公交集团翔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变更718路、728路、735路运营的请示》(厦公交翔〔2025〕29号)收悉。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市发展规划、社会公众需求、社会公众安全及道路通行条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调整718路增停溪尾北路(往九溪公交场站,溪尾北路的新设站点);728路增停湖头;735路增停鼓锣东一里(往莲花总院,蓬莱路的新设站点)。
二、请尽快按照标准要求在首末站和中途站配置服务设施和运营标识,自线路变更之日7日前在我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线路变更信息,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线路变更顺利实施。
三、请按照附件确定的线路、站点、时间、车辆数量和服务规范运营,提供连续服务,不得擅自停止运营。
此复。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