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04 15:32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向社会公布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www.xiang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区人力资源大厦504室;邮编:361102;电话:0592-7889518;传真:0592-7889503;电子邮箱:xamzj@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执政的水平,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了群众对我区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区民政局为及时、高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20年9月,翔安区民政局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一)小组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为扎实高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培训,2020年3月6日,召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由局长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通过以会代训,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提升了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重点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公开专题专栏信息。区民政局对照重点领域,按照区政府网站内容设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严格落实。聚焦“六稳”“六保”,围绕三大攻坚战,全面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政策,关心关注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六稳”“六保”等相应栏目公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政策和落实情况,及时在相应栏目公布因受疫情影响和因突发性、紧迫性问题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情况,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实现“应救尽救”。通过加大对困难群体相关救助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公开力度,确保了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更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利民。二是全面梳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坚持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按照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对接市民政局,以用权公开为导向,结合翔安区民政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两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标准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增加要素,并于10月份在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主动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区民政局将权责清单、机构职能、“三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预决算、政府采购、年度报告、重大决策、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行政审批事项、统计数据、人才招聘、人事任免、双随机检查、行政审批等相关民政事务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布,2020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34条,其中规划报告类2条、人事任免1条、民政事务7条、行政审批类121条、其他主动公开类3条。

  (四)政民互动交流情况。区民政局把握“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主要方向,认真做好政策解读,2020年3月13日,在区政府网站解读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慈善捐赠有关问题,提高群众对民生政策的知晓率。2020年3月13日,在区政府网站开民流浪乞讨人员的网上调查和规划路命名的民意征集活动。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区民政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坚持完善内部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2020年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六)规范信息管理情况。区民政局对外发布的信息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网上发布的信息均由经办人确认、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七)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区民政局目前虽无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但是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便于社会各界及时有效了解到民政的政务动态。一是通过厦门市民政局、业翔民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二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区民政局在人力资源大厦五楼办公室外设立4个固定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意见箱;在三楼办事大厅内利用政务服务中心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开民政相关行政审批信息;三是通过“翔安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四是利用厦门当地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五是利用各镇(街)、村(居)宣传栏进行公开;六是利用各类普法宣传进行政策解读公开;七是利用各类宣传日或纪念日组织活动时,现场对外公开宣传区政府相关为民政策;八是将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区图书馆和档案馆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便于群众查阅。

  (八)认真落实监督保障。区民政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列入局绩效考核内容,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各科室安排专人承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0

1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0

0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160.60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翔安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新的有关政策文件的掌握还不够深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

  为此,翔安区民政局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等规章制度,强化掌握政策解读的内涵、范围,提高政策解读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

  二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形式,如通过增设公开栏、通过新闻、报纸等形式丰富民政事务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