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图书馆接受文献捐赠管理办法
日期:2021-04-07 09:33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为了更好地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翔安的地方文献资料,根据《翔安地方文献征集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捐赠范围

  凡是内容和形式与厦门市有关的文献,都视为翔安区地方文献,不论出版年代与文献类型,均可捐赠。具体范围包括:

  1、内容上反映翔安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人物生平等方面内容的文献。

  2、厦门籍人物的著作及其研究资料。

  3、捐赠文献种类:各种类型的出版物,原则上都属于征集的范围。具体包括有关上述内容的书籍、报纸、期刊、内部出版物、文件汇编、学术论文、科技报告、会刊、校刊、典籍、志书、族谱、碑文、剧本、乐谱、歌册、笔记、手稿、图片、照片、书画作品、音像制品等。

  二、捐赠原则

  本着捐赠者自愿,无偿捐赠为主,对学术性强、成本较高的文献可兼顾捐赠者经济利益的原则,协商解决。

  三、捐赠要求(捐赠者自愿)

  1、请作者或捐赠者在所捐文献上签名或加盖印鉴。

  2、如有可能,请提供作者或捐赠者照片一张。

  四、捐赠奖励办法

  1、凡捐赠图书等文献资料者,图书馆将颁发收藏证书。

  2、对大宗有较高价值的捐赠,设专架或专室予以收藏,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和宣传。

  五、捐赠方式

  根据各单位或个人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以下三种捐赠方式:

  1、直接送达图书馆(地点:翔安区图书馆采编部);

  2、电话或 E-mail 联系,由工作人员按约上门征集;

  3、邮寄。

  联系电话:0592-7889165;传真:0592-7889160

  E-mail:xaqtsg@126.com

  地址:翔安区新店镇顶曾路360号A区一楼

  邮编:361102

  联系人:黄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