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翔安区凤翔街道工作委员会 翔安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凤翔街道河(湖)长名单及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4-01-19 17:00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据《翔安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厦翔委办〔2018〕85号)以及人事变动,现调整我街道河(湖)长名单及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一、街道河(湖)长

  总河(湖)长:叶建庭  党工委书记

  辛艳萍  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副河(湖)长:李峰泽  党工委副书记(挂职)

  三级调研员

  二、社区河(湖)段长 

  陈新、井头社区湖长:

  张秀坤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浯溪河段长,蔡浦、琼头社区湖长:

  赖伟春  党工委副书记、综治委员

  下许溪、西岩溪河段长,下许、垵山社区湖长:

  李峰泽  党工委副书记(挂职)、三级调研员

  洪厝溪、老浯溪、湖头溪河段长,洪厝、湖头社区湖长:林清山  党工委副书记(挂职)、三级调研员

  刘五店溪河段长,刘五店社区湖长:

  许宗鹏  党工委组织、统战、秘书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东界溪河段长,东界、钟秀社区湖长:

  占志军  办事处副主任

  钟宅社区湖长:

  吴永军  党工委宣传委员、四级调研员

  东坑溪河段长,东坑、下后滨社区湖长:

  陈艺斌  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窗东社区湖长:

  苏建华  凤翔街道征拆工作组副组长(挂职)

  炉前溪河段长,炉前、城场社区湖长:

  黄文彬  凤翔街道征拆工作组副组长(挂职)

  三、办公室人员名单

  街道河(湖)长制办公室挂靠在社区建设办公室,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根据《翔安区凤翔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执行,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李峰泽  党工委副书记(挂职)、三级调研员

  副主任:蔡福林  农业农村一组

  成  员:徐玉堂  凤翔派出所

  刘亚尧  凤翔执法中队

  苏顺昌  第二自然资源管理所

  洪健茂  党政办

  黄家周  综合执法办

  陈艺斌  经济服务办

  蔡彬彬  综合治理办

  郭振威  农业农村二组

  林进步  民生事务一组

  陈丽珠  民生事务二组

  吕存在  民生事务三组

  各社区书记、主任

  各包社区干部

  (此页无正文)

  中共厦门市翔安区凤翔街道工作委员会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7日

  (联系人:林阿凉   联系电话:788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