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区划片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行使,根据厦门市学区划片听证有关规定,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以下简称“翔安区教育局”)于2025年5月23日上午8时30分在翔安投资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翔安南部新城中心区小学入学保障方案》部分区域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代表16名,到会16名,包含社会公众代表6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街道代表2名、社区居委会代表4名以及学校代表2名,实际出席的听证代表人数符合举行听证的规定。听证会无延期、中止或终止的情形,听证会按照厦门市学区划片听证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
听证会首先由记录人核实人员到会情况并宣读听证会纪律,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参加人、听证事项及听证要求并告知听证参加人权利义务,后由听证组织单位代表说明学区划片方案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再由听证代表陈述对听证事项的意见,听证组织单位代表和听证代表讨论听证事项,最后由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二、听证结果
本次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厦门市义务教育学校施教片区划定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厦门市学区划片听证有关规定举行,听证程序、参加人员、听证事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在听证组织单位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经讨论后,听证代表一致同意本次学区区域调整方案。
三、部分区域调整方案
(一)调整范围
1.原第三区调整为洪钟大道以东,浦滨路、金海路以西,金泉路以南,洞庭路以北区域。
2.原第四区调整为洪钟大道、浦滨路、金海路以东,翔安东路以西,鸿翔北路以南,洞庭路以北区域。其中4-1区:洪钟大道以东,鸿翔东路以西,鸿翔北路以南,金泉路以北区域;4-2区:鸿翔东路、浦滨路、金海路以东,翔安东路以西,鸿翔北路以南,洞庭路以北区域。
(二)保障办法
洪钟大道以东,鸿翔东路以西,鸿翔北路以南,金泉路以北(4-1区)区域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在其主片区和第三区多校划片片区学校自愿选择其中一所报名入学。若选择的学校报名人数超出其可提供学位时,则根据适龄儿童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落户时间早晚顺序确定录取名单。
此次翔安南部新城中心区小学片区调整方案实施后,原中心区各小学片区(主片区、多校派位片区)范围及保障办法与此调整方案不一致的,以此调整方案为准。具体招生条件及办法等,以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本方案自结果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