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主管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区委教育工委合署办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有关教育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以及幼儿教育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教育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室及4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局本部 |
财政核拨 |
8 |
8 |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财政核拨 |
5 |
5 |
厦门市翔安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
财政核拨 |
4 |
4 |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研究中心 |
财政核拨 |
25 |
23 |
厦门市新店中学 |
财政核拨 |
216 |
208 |
厦门市内厝中学 |
财政核拨 |
210 |
160 |
厦门市新圩学校 |
财政核拨 |
127 |
111 |
厦门市大嶝中学 |
财政核拨 |
44 |
54 |
厦门市巷东中学 |
财政核拨 |
40 |
55 |
厦门市莲河中学 |
财政核拨 |
38 |
46 |
厦门市彭厝学校 |
财政核拨 |
47 |
57 |
厦门市巷南中学 |
财政核拨 |
47 |
50 |
厦门市诗坂中学 |
财政核拨 |
36 |
95 |
厦门市刘五店中学 |
财政核拨 |
26 |
38 |
厦门市巷西中学 |
财政核拨 |
65 |
61 |
厦门市翔安区大帽山小学 |
财政核拨 |
13 |
15 |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小学 |
财政核拨 |
128 |
122 |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中心小学 |
财政核拨 |
331 |
225 |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中心小学 |
财政核拨 |
141 |
113 |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中心小学 |
财政核拨 |
309 |
221 |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中心小学 |
财政核拨 |
76 |
73 |
厦门市翔安区实验学校 |
财政核拨 |
185 |
138 |
厦门市翔安区实验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56 |
23 |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第一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24 |
22 |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30 |
19 |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一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38 |
28 |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第一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24 |
20 |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第一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40 |
26 |
厦门市翔安职业技术学校 |
财政核拨 |
84 |
23 |
厦门市翔安区第一实验小学 |
财政核拨 |
111 |
96 |
厦门市翔安区第二实验小学 |
财政核拨 |
136 |
89 |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第二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54 |
24 |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二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30 |
23 |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第三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27 |
15 |
厦门市翔安区海滨小学 |
财政核拨 |
77 |
53 |
厦门市翔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
财政核拨 |
64 |
38 |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第二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17 |
5 |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第二中心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21 |
7 |
厦门市翔安区第五实验小学 |
财政核拨 |
51 |
25 |
厦门市翔安区舫山小学 |
财政核拨 |
91 |
73 |
厦门市翔安区金山小学 |
财政核拨 |
76 |
35 |
厦门市翔安区逸夫小学 |
财政核拨 |
60 |
30 |
厦门市翔安区和风小学 |
财政核拨 |
62 |
24 |
厦门市翔安区翔东小学 |
财政核拨 |
43 |
26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教育部门主要任务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大投入力度夯实教育发展基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振师道尊严,破除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基层党组织生活更加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更加严格,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突出,持续推动翔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二)构建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落细落小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完善德育评价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规划开展德育系列主题活动,深入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和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拓展综合实践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加强劳动教育,开展劳动教育工作评估。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因地因校制宜,鼓励特色发展,整体推进与典型引领相结合,优化和改善美育资源配置。加强美育教研科研工作,提升美育教学质量。
(三)进一步完善教育发展规划,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推进36个教育补短板项目建设,推进解决城区、工业集中区学位紧缺问题,推进市属校翔安校区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夯实“三通两平台”,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推进“两平台”建设,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按照需求引导、应用驱动、统筹推进、融合创新的总体思路,创新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努力构建与教育信息化2.0相适应的教育科研、教育培训和教学研究新体系,助力形成具有翔安特色的新型教育治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与教育服务模式,打造教育信息化的“翔安模板”。
(四)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监督体系,落实监管责任。整体提升农村完小学校质量水平,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建立健全基础教育内涵提升机制,扎实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教学改革建设项目,提升教师素质能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稳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师德宣传教育制度,严格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实施师德管理一票否决。促进教师教学技能和专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健全中小学教师与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精神,落实市教育局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提出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整工资标准及方案。
(六)建立多元、多层、科学有效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支持教育集团不断发展壮大,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办学,向管理要效益,不断加强保教队伍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加强督政工作,做好“两项督导”自查自评。开展展“对镇督导”,促进镇(街)人民政府更好地履行教育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学校综治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四、2019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教育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为147097.0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7758.46万元,增长34.5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709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097.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8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教育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为147096.6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7758.04万元,增长34.5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2302.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2060.50万元,公用支出29503.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8.23万元;
2.项目支出44794.38万元;
3.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096.66万元,比2018预算数增加29758.04万元,增长27.22%,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478.2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行政机关日常运转支出。
(二)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357.78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教育协会、基金会、团队建设、合作办学、教育宣传等相关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三)学前教育35370.09万元。主要用于区属各幼儿园办学支出。
(四)小学教育44377.39万元。主要用于区属各小学办学支出。
(五)初中教育21342.25万元。主要用于区属各初中学校办学支出。
(六)高中教育11487.82万元。主要用于区属各高中学校办学支出。
(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6464.84万元。主要用于区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支出。
(八)中专教育1900.25万元。主要用于区属中职学校办学支出。
(九)其他成人教育支出89.84万元。主要用于成人教育支出。
(十)其他特殊教育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区属特教学校办学支出。
(十一)培训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实施免费培训。
(十二)其他进修及培训777.1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教师培训支出。
(十三)其他教育支出8109.36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幼儿园扩建及新办扩办学校设施设备购置等。
(十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费用。
(十五)事业单位离退休872.7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教职工费用。
(十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89.6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机关及教师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7.0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机关及教师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十八)死亡抚恤378.5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死亡抚恤及遗属补助等。
(十九)行政单位医疗5.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保险。
(二十)事业单位医疗1424.47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医疗保险。
(二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3.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8000万元,增长8000%,主要是由于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扩建及提升改造较上年有所增加,支出项目包括:
(一)城市建设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扩建及提升改造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教育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暂无出国境计划。与上年执行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执行公务活动及其他地区对口单位交流考察,教育招生考试,教师招聘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74.36%,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执行公务活动及其他地区对口单位交流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8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厉行节约,无购置新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教育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99万元,增长40.3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教育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4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2.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教育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教育部门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217.35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