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翔安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为: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贷款对象
翔安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为参加国家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厦门市翔安区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
三、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贴息和宽限期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
五、申请流程
1.注册登录。首先登录“福建省农信社 农商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学生用户第一次使用需要注册。
2.贷款申请。在线填写并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3.递交材料。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学校收费标准及高校账户信息、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信用承诺书》到户口所在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区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并在助学贷款系统确认后,学生再携带以上材料按照户籍区划选择就近厦门农商银行网点办理(翔安两个网点:新圩农商银行和马巷农商银行)。
4.报到确认。银行审批通过后,学生携带银行出具的《高校确认告知书》到高校报到确认(省内高校可不用提供)。
5.贷款发放。经办银行对高校已确认报到的学生发放贷款,贷款资金通过学生账户封闭式转汇到高校账户。
6.毕业后还贷。学生毕业后5年为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还本金、利息。
六、申请受理时间
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10月1日。
七、咨询电话
翔安区学生资助中心7886168;
厦门农商银行马巷支行:潘经理18259272639;
厦门农商银行新圩支行:王经理 1803001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