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秋红代表:
您提出《关于翔安大道内垵地下通道更名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情况如下:
经查,内垵下穿隧道是翔安大道附属交通设施,不是经市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地名,仅为公路交通部门内部管理名称,无需进行更名。我局已联系公路交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内部管理名称,并调整有关指示牌。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郑良
联 系 人:廖书龙
联系电话:0592-7889116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26 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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