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柯委员:
您提出的《推动两岸医康养产业合作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鼓励养老机构购买责任险。根据《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按实际购买的床位数及保费标准的80%补贴,其中每张床位最高保费补贴20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机构床位综合责任险补贴,鼓励支持辖区养老机构购买责任险。
二、加大养老机构政策支持力度。根据《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给予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星级补贴、床位综合责任险补贴、接收特定服务对象补贴、内设医疗机构一次性医疗设备补贴、银行贷款贴息等财政扶持资金,进一步推动辖区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发展,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从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贯彻落实《厦门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养老服务人才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提升辖区护理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推动辖区养老机构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等级标准实施分级护理,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的照护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逸平
联 系 人:林悦忻
联系电话:0592-7889582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