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翔安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25072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5-05-12 09:00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陈锦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宅基地规范化建设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读存在问题和建议内容,结合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和各镇(街)实际情况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宣传教育

  各镇(街)在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时均有组织户主进行农村建房安全教育,发放《厦门市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控要点一张图》。

  (二)规范审批流程

  一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厦府规〔2024〕4号)、《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厦翔政规〔2022〕4号)文件要求,统一制定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办事指南、申请流程图及相关表格填表样式,供各镇(街)参考。指导各镇(街)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镇(街)宅基地审批工作指南及流程图,规范审批流程。二是镇(街)依程序公布办理流程和要件,明确材料审查、现场勘查等各环节的岗位职责和办理期限。

  (三)建立巡查机制

  一是强化机构保障。建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网格化巡查总负责人、镇(街)党政主要领导为辖区第一责任人、镇(街)包片领导为巡查具体责任人、村主干为日常巡查现场负责人、包点村干部为巡查“哨兵”的五级网格化机构,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实区、镇(街)施工工程专业技术力量。二是强化流程规范。制定了信息登记、日常巡查、执法处置、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等配套指引,制定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图、小散工程纳管“五步骤”工作流程图,明确工作流程并结合实际完善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追责问责机制。三是强化信息化管理。搭建纳管平台,将全区在建农房录入平台,实现农村建房作业巡查、农村建房“四到场”监管、隐患排查、举报发现问题信息化管理。

  (四)强化工匠管理

  一是成立协会,统一管理。成立工匠分会,出台《翔安区农村建筑工匠积分和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星级评价制度和准入制度,促进农村建筑工匠规范作业,激励农村建筑工匠提升自身业务能力。二是免费培训,提高能力。区住建和交通局组织乡村建设工匠和“带头人”初次培训和继续教育,经完成培训且考核通过的颁发培训合格证并公布名单;镇(街)开展工匠年度轮训。三是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平台纳管登记项目关联持证工匠,由培训单位、专职安全监管员和业主分别从培训情况和从业情况等对工匠进行星级评价,其中4星24名、3星879名、2星294名、1星1名,每年度根据积分情况自动确定工匠星级评价,鼓励建房户择优选择工匠。

  (五)加强安全管理

  一是通过规范施工行为安全建房。为规范农村三层以上建房安全生产工作,区住建和交通局组织承接辖区农村三层以上自建房施工单位就三层以上自建房承建注意事项进行宣贯。二是通过工匠持证安全建房。在新建农房审批阶段引导村民选择持证工匠并进行登记,并签定安全承诺书,持证工匠关联在建项目,对在建农房质量安全负责。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提高各方安全意识和参与度,增强长效管控力,提高巡查质量,科学判定标准,高效消除隐患,及时整改闭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二是通过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多方联动,实施精准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有效消除农村建房监管盲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卓根旺

  联 系 人:林沧汇

  联系电话:0592-7887909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