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翔安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25011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5-04-30 09:04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黄毓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好我区征拆迁村建筑物料安置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读建议内容,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2020年至今,为保障红砖古厝文化园建设,LNG电厂南侧海域综合整治项目部分用地借由金海街道(原新店镇)用作红砖古厝文化园古民居迁建材料临时堆放场所使用,金海街道(原新店镇)委托翔发物业管理该场地及存放至此地的古民居迁建构件。2023年2月,金海街道将郭厝村征拆回收的有价值传统构件也存放在此。2024年10月,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由我局继续沿用澳头红砖古厝周转场收储全区有价值传统构件,并印发相关工作细则。

  二、办理成效

  (一)机制建立情况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10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印发实施了《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印发翔安区有价值传统构件保护利用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厦翔住建交〔2024〕80号),建立了先普查后征收制度、传统构件回收制度以及有价值构件拆除保护利用工作流程。

  (二)传统构件活化利用困境

  澳头红砖古厝周转场目前仍由金海街道委托翔发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场地内收储有瓦片、红砖及多种石木构件。原计划为建设红砖古厝文化园而收储的古建筑构件,后续因资金来源等因素停止建设计划。

  根据《厦门市有价值传统构件保护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文,回收构件利用途径目前有两种,一是统筹适用于政府财政投资的各类建筑修缮项目,二是经评估后依法进行交易拍卖。第一种利用途径受限于现有拆除回收的传统构件规格多样但体量不大,目前有机会使用传统构件的项目多为文物修缮项目,鉴于文物建筑保护级别较高,利用回收构件的概率较低。第二种利用途径受限于我市未建立传统构件的价值评估体系,暂时没有评估传统构件价值的合规流程,全市暂无征拆回收传统构件的交易拍卖先例可供参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落实“先普查后征收”制度,做好征拆村庄的普查、构件回收等相关工作;二是持续做好已收储构件的保护管理工作,统筹做好防雨、防潮、防晒、防盗等措施;三是配合上级部门,积极探索市场化经营模式和流通渠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卓根旺

  联 系 人:杜永华

  联系电话:0592-7888031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