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海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标准建设翔安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激发高校创业活力的政协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拓展大学生就业空间,翔安区人社局会同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等相关部门,通过搭建创业孵化载体、加强创业资金保障、提供创业指导服务等,支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一、搭建创业孵化载体
(一)依托厦门科学城Ⅱ号孵化器加强区域技术转移体系建设。Ⅱ号孵化器将聚焦氢能与储能、基因与生物技术、第三代半导体等未来产业领域,以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为核心,主要承载厦门大学、嘉庚创新实验室、翔安创新实验室、福建海洋创新实验室(筹)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上海、南京等长三角地区的科技和产业溢出,打造国际化技术转移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二)围绕厦大科技园搭建“科转动线”,提供科技成果转化一站式服务,已投用企业服务中心、路演大厅功能在建基金驿站、科技会客厅等,引进了上海张江高校协同创新研究院、中科厦门概念验证中心、厦门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等专业机构为科技成果提供技术评估、技术经纪、知识产权运营等服务。
(三)在建成厦大科技园、航空产业园基础上,加快推动厦门科学城未来产业创新基地、未来产业科技园等中试熟化基地建设,为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供中间试验和载体保障,有效缓解从实验室到产业化的重要障碍。
二、 加强创业资金保障
(一)落实创业补贴政策。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在厦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商事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含1年)且申请时仍在正常运营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鼓励在厦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6个月或有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记录,且申请补贴时该员工仍在申请单位就业的,可按该单位招用人数(法定代表人除外)给予该单位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
(二)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享受不超过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其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每新招用一名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对象条件人员,可享受最高不超过30万元额度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总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其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三)遴选省级资助创业项目。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创业群体的创业支持,组织遴选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通过评审的,可获得3万~10万的资金扶持。
(四)创新打造招投孵化基地“翔安飞创社”。逐步构建“基金+基地+产业”良性生态,通过“以投促招、招投联动”模式集聚社会资本力量。
(五)在临空经济片区创新财政资金“拨改投”机制,将财政资金对科研项目直接拨补改为注资国企投资科研项目,重点投向优质科技创新成果、智慧储能等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全省首个智慧储能大型科学基础设施项目作为首个“拨改投”项目已开工建设。
三、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充分发挥各创业组织作用,举办“源来好创业”就业创业服务讲堂,组织创业专家开展创业辅导、创业致富带头人传授创业经验,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技术、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支持。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吴东围
联 系 人:纪建军
联系电话:0592-7889112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