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81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2024-03-01 17:10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厦翔政办信函〔2024〕28号

  办理结果:A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交通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
  蔡品花等代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岛外“两轮车”通行路权的建议》(第028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措施与成效
  (一)关于优化岛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路权规划设计导则的建议。为探索编制“两轮车”专用道规划设置导则的可行性,我区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研讨会,并邀请市国土空间和交通研究中心帮助梳理,从规划层面研究道路断面设计,探索“两轮车”共享空间的可行性,保障“两轮车”通行路权,降低交通事故率。经过与会单位人员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充分交流意见,并由市国土空间和交通研究中心整理形成了《翔安区非机动车专用道建设标准导则(试点)》(过程稿)。鉴于“两轮车”概念的范围较广,不仅含助力车、自行车还包含摩托车、电动车等归属机动车的车辆,在当前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政策、法规已有相应通行路权规定,创新探索将所有两轮车整合在一个专用车道内通行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安全性还需要进一步论证。这需要市级部门牵头有关专业研究机构开展充分论证,我区将积极配合探索实践。
  (二)关于试点“两轮车”专用道建设的建议。经调查研究,国内已有针对该不该让摩托车与电动车、自行车等同在“两轮车”专用道行驶的广泛讨论,以及地方性交规让摩托车在“两轮车”专用道行驶是否构成侵犯摩托车路权,速度较快的摩托车与非机动车并道行驶是否隐藏着更大的安全隐患等等问题。鉴于“两轮车”专用道的规划设计导则在政策、法律上还缺乏依据,作为规划制定的部门存在较大风险,需进一步研究论证。我区将继续推动“两轮车”专用道规划设置导则研究进展,结合当前实施“机非分离”有效实践,进一步优化道路空间布局,配合试点建设“两轮车”专用道,全力预防和减少涉摩托车和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当前,关于车辆通行路权国家现行已有相关标准、政策和法规,新建及改造的城市道路也应符合《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及其补充规定。创新探索编制“两轮车”专用道规划设置导则并试点建设“两轮车”专用道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调研、论证,也需要专业研究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下一步,我区将积极配合市级部门抓紧研究,以减少“两轮车”交通事故率、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导向,创新探索出确实可行的“两轮车”设置导则并试点“两轮车”专用道建设。
  此函。     

 

  领导署名:张清海
  联 系 人:卓根旺
  联系电话:7888025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