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65号建议的答复函-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星期三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65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2025-04-11 10:09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厦翔政办信函〔2025〕77号

  办理结果:A

 

陈和同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翔安区农村预留发展用地发展的建议》(第016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用地成本、降低贷款成本、提高财政资金补助等支持翔安区农村预留发展用地发展的建议很有建设性,有助于我市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引导农民用好用足农村预留发展用地政策,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措施与成效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根据2014年《中共厦门市委农办 厦门市农业局 厦门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扶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项目的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农办〔2014〕12号),鼓励和引导村集体利用农村预留发展用地发展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对被征地村(社区)发展村集体股份合作项目市级给予项目投资10%的补助,翔安区每村最高1000万元,各区按不低于市级配套补助。目前市级每年都有组织开展做好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扶持引导推进农村股份化合作经济项目建设。
  (二)加强金融服务支撑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等4家单位,推动在厦银行、保险、担保等21家涉农金融机构于2023年9月组建省内首个“金融支农联盟”,搭建在厦金融机构相互协作和资源整合的协商合作平台,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金融支撑。深化“财政+金融”机制。市财政局设立农业信保基金,采用信用、保证的担保方式为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增信”,鼓励银行为农业信保基金的支持对象提供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实行农业信贷担保优惠政策,对农担公司给予担保费补助,将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控制在8%以内,并推动农担公司开展“整村授信”批量担保业务,提高审批效率,加速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资金投入生产,发挥政银担合作机制效用。
  (三)优化用地成本结算
  为促进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切实保障被征地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结合实际,2022年《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2023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3〕17号)规定,发展用地项目使用储备用地的,按照项目所在地工业基准地价的1.5倍计算土地使用成本(翔安区为380×1.5=570元/平方米),远低于其他项目的储备用地成本结算标准,有效减轻村集体开发建设集体发展用地项目成本负担。
  (四)保障用地指标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3〕17号)明确,发展用地指标可以采取新供地、购置房产、货币化补偿等方式落实。根据村集体意愿和实际情况,可择优选择指标落实保障方式,对新增用地达到50亩以上的,可按程序核减发展用地指标调整为货币补偿,补偿款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可用于购置房产作为发展用地项目或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
  发展用地项目可以选择不使用政府储备用地,选择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存量的建设用地,由其自行征拆,按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方式供地,无需与政府结算土地成本。对于财力有限的集体经济组织,《厦门市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管理规定》提供了货币补偿的措施,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用部分或全部的发展用地指标,按其所在片区商业用地基准地价(未修正)1.2倍的楼面价获得货币补偿,用于购置房产作为集体经济组织产业,或者用于建设其他的发展用地项目。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是完善扶持政策。我区将会同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项目会商,充分了解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现状,认真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在符合上级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提高扶持资金上限或以集体经济项目为单位进行补助等形式,加大对农村社区集体经济项目的扶持力度,推动更多项目策划、建设,进一步提高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促进社会稳定、共同富裕。
  二是强化金融支持。发挥好“金融支农联盟”作用,及时对接预留发展用地项目信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量身定做适合村集体资金投资需求且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根据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需求设计信贷支持方案,解决集体经济项目面临的资金缺口大、融资难的问题。开展培训、调研、宣传等系列活动,推动金融支农工作向乡村一线下沉。
  针对您提出的“在原有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的建议,我区将配合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政策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修订完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项目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的精准性。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黄亚祥
  联 系 人:陈宁刚
  联系电话:7880179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