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翔政办信函〔2026〕112号
办理结果:A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陈亚泡代表在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探索社区居委会对小区业委会开展监督的具体路径办法的建议》(第012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当前,业委会在基层治理和小区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督机制缺位等原因,业委会运行过程的管理缺乏刚性抓手,监督流于形式,群众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对此,我区高度重视,坚持“规范引导与严格监管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业委会监管体系,确保充分发挥其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措施与成效
(一)坚持规范引导,确保运行合法合规。定期邀请市住建局、物业行业专家、专业团队对各镇(街)负责人开展业委会成立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并通过季度考核、专项督导检查定期下沉指导,交流业委会成立事项,指导各镇(街)从源头上选好、用好业主委员会,推动街道、社区健全民主建设与管理机制。积极构建“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复盘”的全链条监管体系,通过规范引导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确保其在法治轨道上发挥应有价值。
(二)细化监督指导,明确主管部门。积极推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确立镇(街)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日常监管的分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由街道党工委牵头,住建、公安、城管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解决了“监管真空”问题,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意见征集,推动从立法层面完善操作运行规范及违规责任,从立法上解决监管问题,使监管有法可依。
(三)搭建翔安区智慧小区(物业管理)综合平台。依托数字化改革自主开发建设了电子信息化投票平台。平台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对接,引入人脸识别技术,确保投票人即为产权人本人,从源头上杜绝了冒名投票、虚假投票的现象。目前,该电子投票平台已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推广应用,有效提升了小区公共事务决策的效率与规范化水平。
(四)完善退出机制与公章管控机制。指导小区在《议事规则》中明确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与印章管理;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我市指导规则,督促镇(街)在委员辞职生效后,立即指导启动补选程序,并指导镇(街)全程监督业委会换届交接过程,规范交接程序。对于拒不移交印章、资料的原业委会,明确由属地派出所介入监督,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保障新旧业委会平稳过渡,确保业委会功能不瘫痪。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深化业委会规范化建设,配合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强化数字赋能监管,加大执法问责力度,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升我区住宅小区治理现代化水平。
此函。
领导署名:叶捷频
联 系 人:卓根旺
联系电话:0592-7882599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