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63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2026-04-21 08:58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厦翔政办信函〔2026〕114号

  办理结果:A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厦门市发改委
  李聚聪代表在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优化厦门市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的建议》(第026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策落地执行。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指导小区业主、物业企业、供电单位规范开展充电桩安装。
  (二)推进小区配套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公共区域提升等项目,统筹推进供电设施扩容、车位划线、管线预埋等基础工作,为充电设施落地创造条件。
  (三)规范物业履职行为。构建与供电部门沟通渠道,督促物业企业履行配合义务,畅通充电桩报装咨询、证明出具、施工协调等渠道,严禁违规收取费用、无故拖延或拒绝办理。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深化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保障群众充电需求。
  此函。

 

  领导署名:叶捷频
  联 系 人:卓根旺
  联系电话:0592-7882599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