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3043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3-04-09 09:01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厦翔政办信函〔2023〕116号
  办理结果:A
厦门市教育局:
  教科卫体委员会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强化学校主体作用 优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格局》(第2023304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教科卫体委员会在提案中客观分析了家校社协同育人面临的问题,建议学校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协同发展中,应该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并提出了五条建议方案,对我区强化学校主体作用,优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二、措施与成效
  (一)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保障。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健全妇联、教育、民政、司法等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协作共担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家长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家长更加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培养孩子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各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教育合力。
  (二)加强家庭教育服务指导,提升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水平。我区成立翔安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及翔安区图书馆站、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站、五美家风馆站等三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充分发挥“1+3+N”(一个中心、三个站点、N个示范社区)的作用,以推进辖区家庭教育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为目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培训、指导服务、示范推广,进一步提升全区的家庭教育水平。组建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按照线下和线上相结合、学生家庭全覆盖的要求,定期邀请家庭教育专家、讲师开设讲座,向家长提供普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指导家长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努力打造我区家庭教育服务品牌。
  (三)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引领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稳步开展。我区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庭教育宣传月、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等,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家长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法定义务,提高家庭教育的自觉性、有效性。同时,借助市教育局家庭教育讲师团组织开展的“家庭教育讲堂”、翔安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家长推送家庭教育讲座。区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依法带娃”家庭教育法治宣传讲座、“小手拉大手”学生带法回家活动、青少年家庭教育法治征文征画活动等。全区中小学、中心以上幼儿园均已建设家委会和家长学校,并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示范性家长委员会、示范性家长学校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目前,我区有马巷中心小学等35所中小学校被评为厦门市示范家长学校,金山小学等7所学校入选厦门市家庭教育特色学校。
  (四)统筹社会教育资源,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一是加强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家长提供及时便利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二是开展“进社区进家庭”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我市教育系统“三项主题”品牌活动作用,深入推进我区“百名校长千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每年均有校级领导200多人次走进社区、教师6000多人次走进学生家庭,让教育新思想、新观念进社区进家庭,推动学校用好社区教育资源、社区建立督导评估体系,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健康。育用好学校资源、家长用好校社资源,使校长教师“进社区进家庭”成为学校教育的一种有效延伸,形成“家校社共育三位一体”育人的长效机制。三是开展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工作。充分利用社会帮扶资源,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重点家庭的定期走访,把关爱服务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实处,切实解决特殊学生群体及家庭的实际困难。学校建立“关爱导师”,采取“一对一”等形式,及时主动了解关爱对象学习情况、生活困难和心理情况,尽力帮助关爱对象及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区在家校社协同育人顶层系统设计、师资队伍、督导评估体系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结合教科卫体委员会的建议,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家庭教育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政府为主导、家庭为基础、学校为主体、社会为平台、专业为支撑的协同机制,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体。各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为教师和学生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二)突出学校主体作用,提高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指导各学校将家庭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方案,不断创新培训方式,通过网络培训、集中学习、课题调研等方式,提高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督导评估体系,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健康。建立督导评估体系,制定督导评估内容和考核办法,开展家校社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健康有序发展。
  此函。

 

 

  领导署名:徐得志
  联 系 人:陈慧琳
  联系电话:7889763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