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3101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3-04-09 09:06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厦翔政办信函〔2023〕118号
  办理结果:A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社科联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双减”政策背景下加快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建议》(第2023310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市社科联在提案中客观分析了“双减”政策实施一年多以来,我市在推进“双减”政策落地取得的成就,以及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政府引导作用、社会资源支持、家校协作、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四个建议方案,对我区“双减”政策背景下,加快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家校社协同教育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二、措施与成效
  我区持续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在“双减”背景下,继续抓好校内校外两个关键,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努力营造教育良好生态。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通过加大在主流媒体和网络平台上关于“双减”政策的宣传解读、各校落实“双减”政策的举措,营造“家校社”共同参与“双减”工作的和谐氛围。2022年我区利用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发布宣传“双减”政策、“双减”成效的报道共计120余篇,阅读量约40万人次,将“双减”政策的热度与持久度不断延续。
  (二)加强家庭教育服务指导,提升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水平。我区成立翔安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及翔安区图书馆站、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站、五美家风馆站等三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充分发挥“1+3+N”(一个中心、三个站点、N个示范社区)的作用,以推进辖区家庭教育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为目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培训、指导服务、示范推广,进一步提升全区的家庭教育水平。区相关部门组建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按照线下和线上相结合、学生家庭全覆盖的要求,定期邀请家庭教育专家、讲师开设讲座,向家长提供普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指导家长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努力打造我区家庭教育服务品牌。
  (三)加强家长教育观念引导,发挥家庭教育作用。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双减”政策的落地见效,家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不增加学生校外学习负担,我区进一步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各学校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指导教师做好与家长的沟通交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活动、致家长一封信、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等方式,加强与家长沟通交流。邀请专家、法律顾问等宣传“双减”政策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传授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正确理解政策要求,掌握正确育儿方法,起到较好成效。
  (四)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水平,助推学校减负提质。一是引入特色服务课程,助力课后服务多姿多彩。印发《翔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第三方机构提供特色课后服务方案(试行)》,明确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在资质、程序、监管等方面具体操作规定要求,引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校内课后服务,遴选83家校外培训机构组建“翔安区学校特色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名单库”,推动实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资源与校内课后服务需求的有效衔接,缓解农村及小规模学校课后服务人力资源和课程资源不足的问题。二是完善课后服务机制,推动课后服务走深走实。一方面,完善课后服务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召开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会议和第三方机构规范开展特色课后服务会议,部署和指导全区学校规范引入第三方机构入校提供特色课后服务。同时,定期下校实地查看全区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完善课后服务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根据学生、家长、教师的意见整改提升,同时将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作为教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情况纳入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范畴。
  (五)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建立校外良好教育生态。一是完善机制。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领导小组,创新“1+N”模式〔镇(街)+相关部门〕,形成了“镇(街)兜底、教育牵头、部门协同、家校联合、社会参与”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加强引导。引导鼓励相关培训机构转型为家庭教育机构,开展家庭教育、协同育人培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三是规范管理。区体育、文旅、科技、人社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设置标准完善办学条件、规范培训行为。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发挥政府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主导作用。成立家庭教育联合机构,由民政、教育、卫健、文明办、共青团、工会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政主导、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建立督导评估体系,制定督导评估内容和考核办法,开展家校社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健康有序发展。
  (二)突出学校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主体作用。指导各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委会、家长学校、家长志愿者队伍等载体阵地建设,将家庭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好学校德育骨干、家长志愿者、家庭教育讲师团的重要作用,定期开设家庭教育讲座,指导家长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努力打造我区家庭教育服务品牌。
  (三)发挥社会资源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支持力量。统筹利用区域内的社会、人文、信息、企业等社会资源,依托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庭教育指导站、家庭教育示范社区等公共服务阵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为家庭教育和孩子成长提供资源和开放服务。依托网络平台,进一步向广大家长推送、共享家庭教育的优秀资源。
  此函。

 

  领导署名:徐得志
  联 系 人:陈慧琳
  联系电话:7889763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