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翔政办信函〔2026〕134号
办理结果:A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白春杨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补齐充电桩覆盖短板 保障厦门电动出行的建议》(第2026206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建管一体,精准规划配置。根据市发改委于2024年印发实施的《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发改规〔2024〕2号),推动重点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压实新建建筑充电设施配置要求。
(二)盘活闲置资源,激励设施改造。盘活利用现有建设空间资源,优先利用存量停车场资源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将充电设施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
(三)补齐充电短板,提升设施配比。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数量达到5:1配建比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工作落实。按照住宅小区充电设施数量达到5:1配建比要求,截至目前,我区住宅小区达标率达92.66%。
(四)督促物业履职,优化报装衔接。督促物业企业履行配合义务,主动对接供电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相关申请办理流程,推动信息共享、流程并联,减少居民重复提交材料,提升报装办理效率。畅通充电桩报装咨询、证明出具、施工协调等渠道,严禁违规收取费用、无故拖延或拒绝办理。
此函。
领导署名:叶捷频
联 系 人:卓根旺
联系电话:0592-7882599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