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及翔安区审改办《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翔审改办〔2016〕2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备检经营主体名录库更新完毕(因镇街析置,备检经营主体所在地址按原工商注册备案地址为准),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及翔安区审改办《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翔审改办〔2016〕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规范我区农业农村部门执法监管秩序,增强执法效能,消除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执法扰民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深化执法机制改革,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提升监管效能,为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各负其责。执法部门负责现场检查,各行业部门及审批部门协助配合完成“双随机”工作开展,指定专人提供行业咨询。
3.坚持公正高效。实行“阳光执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优化生产经营环境。
三、实施细则
(一)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制定本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职权匹配、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深化工作协调沟通,全面推进全区生产经营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备案工作。各单位做好生产经营主体和涉及执法抽查的职责单位执法检查人员的登记造册和分类备案工作,并报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统一备案。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各单位开展的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依法立案查处的外,均须农业云131“双随机—公开”系统或“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抽取,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如有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期间无法参与执法的,如休假、出差、培训等情况,须在执法检查任务期限内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备,由所在单位自行调整参检人员并以书面形式盖章报备。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根据本部门监管对象情况和生产经营特点,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及省、市有要求的,按规定和要求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及没有省、市有要求的,抽查频次每年度不少于2次,原则上每半年至少一次,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调整如下:1.各设区市、县级发证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50%,抽查频次每年至少2次。2.农药经营环节抽查比例不低于8%。3.对于农药和肥料方面的检查无特别需要避免一年内重复检查同一企业。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办理
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惩处,并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生产经营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录在市场主体“黑名单”中,同时向社会公示。
(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
建立健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根据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随机抽查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和督促指导,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培训宣传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现代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1.翔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翔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3.翔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备检经营主体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