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各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
为了规范我区道路运输行业依法依规经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及区建设与交通局双随机实施细则,与双随机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项内容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企业主要检查安全生产专职人员的配备,安全制度的落实、车辆档案、人员档案的建立。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除检查“1”以外还应检查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车辆灭火器的配备,以及驾驶员的应急处理能力等情况。
3、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企业主要检查教练员的随车执教、档案是否齐全;教学车辆是否符合教学条件、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教练场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4、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企业主要检查维修人员的技术与专业学历、维修厂房车间及设施设备是否达到要求标准、消防设施是否完善、规章制度是否落实。
二、检查对象
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按以下事项清单及比例随机抽取检查企业:
1、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企业将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本次抽取10家:
2、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企业100%检查,共6家;
3、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企业不低于10%,本次抽取1家;
4、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企业不低于5%,本次抽取2家;
5、旅游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企业100%检查,共2家;
三、检查人员
在《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中的“厦门市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执法人员库对应抽取的企业,每家企业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对应职能股相关人员配合。
四、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形式
抽查、检查由行政综合股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业务股配合。
(二)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抽取企业和执法人员):2023年10月9日;
2、实施检查阶段:10月16日至12月20日;
3、汇总、处理、公示阶段:12月21日-1月31日。
五、相关要求
1.各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双随机检查工作,该工作将作为行业信誉考核,信用体系管理和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的依据。
2.各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并反馈到翔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相关业务股,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