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2024年第三季度区管建设工程“双随机”监督检查情况公示
日期:2024-10-08 15:44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闽建〔2015〕10号)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关于印发做好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翔建〔2016〕6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依托“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监管系统”),严格按照事前公布检查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项目与检查人员,网上发布检查评价结果的流程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当天当场出具检查结论并由项目建设单位代表、项目经理、总监当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通过项目监管系统向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等公开。2024年第三季度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三季度共检查区管在建工程44个项目,从检查情况看,多数工程项目的参建各方基本能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但仍有部分受检工程项目责任主体不够重视项目管理,未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现场质量安全问题未及时落实整改。

  二、处理意见

  检查结果表明,部分项目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意识较淡薄,现场仍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对此,本季度对44个受检项目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书》45份;对相关施工企业共记199分;对相关监理企业共记112.6分。(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受检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应对我局检查中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同时,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市区两级主管部门近期关于建筑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消防安全、扬尘治理的有关文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严格落实企业、项目管理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我局将持续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参建各方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操作标准》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2024年第三季度“双随机”监督检查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违规记分一览表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