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非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双随机、一公开” 十二月份抽查结果公示
日期:2025-12-23 15:49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户外广告设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对非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许可进行了抽查,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2025年12月23日,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设置在翔安区新兴路与宋坂路交汇处(新兴街拱门旁)绿化带的非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1块大型LED)进行抽查,现场执法人员检查非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1块大型LED)能按照许可规定设置。

  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