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委《关于印发2017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药函【2017】2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2017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分工》(附件),对应相应省级单位的责任分工,结合业务工作,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同时,请市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2017年11月底前形成专项治疗工作总结,按管理权限报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
联系人:刘蓬鹏,电话0592-2108027 邮箱:yzc2057819@163.com
附件:2017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分工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