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1—2022年度)的通知
日期:2021-05-12 09:12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闽卫医政〔2021〕23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院惩防体系建设,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加强行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37号)要求,结合实际,省卫健委制定了《福建省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1—2022年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卫健委。

  联系人:医政处 蔡和超,联系电话:0591-87849057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

  (2021—2022年度)

  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院惩防体系建设,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行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37号),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和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范围及时间安排

  (一)巡查范围: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不含部队医院)。

  (二)时间安排:各设区市卫健部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自2021年4月启动巡查工作,采用自查结合实地巡查方式,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本轮巡查任务。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其中实地巡查不少于3天。

  (三)分级巡查: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巡查工作。省卫健委负责省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巡查;设区市卫健委负责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巡查。

  二、巡查重点

  (一)公立医院党建

  1.围绕制度建设,重点巡查医院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情况。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抓落实的领导作用,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与深化医改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落实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专职纪委书记。健全党委与行政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行使职权,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2.围绕队伍管理,重点巡查医院领导班子、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管理,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行政领导按《公立医院行政领导人员职业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任职、岗位和专题培训等职业化培训。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

  3.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医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加强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便于管理、应建尽建、建在科室、发挥作用”的原则,重新调整、合理设置党支部,做到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科室均成立党支部,支部党员控制在50人以内。党组织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抓学习、上党课、下基层情况,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日”、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机制,推动党组织活动与医院工作有机融合。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建立党支部书记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4.围绕思想建设,重点巡查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情况。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等;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德考评制度;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和群团工作。加强医改政策学习,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引导医务人员积极投身改革,大力宣传抗疫精神和医务人员先进事迹,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

  5.围绕纪律要求,重点巡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建立健全教育、监督、执纪工作制度。医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医院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承担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等职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因地制宜制定细化落实措施。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四风”整治、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决惩处患者身边“微腐败”,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不正之风。

  (二)行业作风建设

  1.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体系与人员配备。认真学习并落实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建立医院行风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保障经费和工作条件。建立行风检查上下顺畅衔接机制以及重大问题的请示汇报制度,确保行风工作顺利开展。

  2.围绕教育常态化,重点巡查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与警示教育情况。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建立完善的学习教育、制约监督、调查处置机制。落实住院医师培养和各级各类领导岗位入职前行风教育。加大违纪案件、典型案例和重大节日警示教育,发现典型案例并严肃处理,实现“以案促改”。

  3.围绕工作机制,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制度与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贯彻实施《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明确责任人与责任主体,落实“六加强”。规范管理,落实价格公示、费用清单(查询)、收费复核等制度,配备价格管理人员,确保价格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准确。完善内控管理,建立医保基金内部监管体系,严防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

  4.围绕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医疗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进一步落实“九不准”,将其与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挂钩,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加强对高值高频医学检查、无指征诊疗、临床试验性检查、辅助性检查等项目的监管。制定药械采购使用管理办法与产经营企业接待备案制度,规范医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代表开展业务行为,严禁医务人员开单提成、违规采购使用药械。

  5.围绕公益性保障,重点巡查医院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职责。深化落实医改政策,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落实“三个转变 三个提高”。重点督查深化医改指标、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对口帮扶、资源下沉、中医医院投入倾斜等落实情况。

  (三)运行管理

  1.围绕医疗运行制度管理,重点巡查执行国家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核心制度,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依法执业、院务公开、器官捐献移植、医疗临床路径、按病种收付费、电子病历信息化、医院感染防控、合理用药管理、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的管理、应急救助、卒中中心建设,检验结果互认以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等工作情况。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建立完善患者投诉管理机制。落实传染病规范诊疗管理。规范使用中医医疗技术。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执行情况。

  2.围绕财务运行管理,重点巡查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按照要求规范财务管理体制,合理设置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按规定编制医院年度预算,严格执行。加强预决算管理和监督,按规定在医院内部公开预决算。明确资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设置,建立资产管理联动机制,规范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

  3.围绕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运行管理,重点巡查法治工作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医院管理法治思维、法制建设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制度推行,“三重一大”事项、合同协议、建章立制合法性审查情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流程情况。严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及使用管理情况。

  4.围绕审计管理,重点巡查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功能实施情况。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有效实施并定期检查。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三级医院配置2名以上专职审计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持续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5.围绕经济运行风险管理,重点巡查财务内控情况。建立健全医院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不得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实施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控制医院债务规模;落实“两个允许”,并采取制度安排确保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四)中医医院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情况

  1.围绕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重点巡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组织学习贯彻情况。规范设置科室,健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创新中医综合治疗、多专业联合诊疗等符合中医学术规律、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诊疗模式;加强中医治未病科、康复科建设,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和康复中优势作用,积极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推广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和治未病理念。

  2.围绕保障中药质量,重点巡查中药药事管理情况。健全完善中药饮片采购验收管理制度,加强养护管理,保障中药饮片质量;定期对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开展中药处方点评,强化中成药合理使用,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积极开展个体化特色中药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用中药。

  3.围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重点巡查学习中医经典与培养中医思维。鼓励西医学习应用中医,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工作;注意挖掘整理、传承应用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特色技术疗法;从医院层面改革完善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积极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

  三、组织实施 

  (一)全面自查。各相关医院对照巡查重点自查,查找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实施跟踪问效。完成自查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反馈负责巡查的卫健部门。

  (二)实地巡查。各级卫健部门组织有关领域专家成立巡查组,开展现场巡查。采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调查访谈、实地查看、民主测评、个案追踪、系统追踪等方式发现问题,巡查结束后通报巡查情况。

  (三)监督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巡查谁监督的原则,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被巡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整改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对被巡查单位组织巡查“回头看”。

  四、巡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院要高度重视,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把巡查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相结合,与医院评审评价、落实医改重点任务、医院惩防体系建设、创建“无红包”医院、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相结合,与推动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优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相结合,制定辖区大型医院巡查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肃巡查纪律。加强巡查员队伍建设和培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巡查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严禁弄虚作假。各被巡查医院要积极配合,并将巡查时间安排、巡查纪律和巡查工作组成员名单予以公告,接受监督。巡查组不干预医院日常工作,不处理具体事务,不承办具体案件。

  (三)聚焦问题整改。各级卫健部门要监督被巡查医院认真落实整改,推动建章立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建立整改台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组织巡查“回头看”,分析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对问题整改实施跟踪问效。

  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于2021年4月5日前报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包括细化巡查要点、计划安排表),并在2021年12月15日、2022年6月15日前将辖区内巡查工作总结及各医院巡查报告,报送省卫健委,电子版发医政处邮箱fjwjwyzc2@fujian.gov.cn。

  附件:省属医疗机构巡查名单及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