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行风建设的通知
日期:2021-06-03 09:03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全区卫生系统医德医风、行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监督力度,推动全区卫生改革与发展,现结合我区卫健系统巡查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医疗行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深入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党委对医德医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

  二、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武汉抗疫精神”等主题教育,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加强职业道德、纪律、责任、技能以及法律法规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创建“双无”(无红包回扣)科室和个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服务能力。每年要定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

  (二)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要严格执行临床技术、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加强药物不良反应与药害事故的监测与报告,促进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防止滥检查、大处方。加强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和临床用血等管理,提高质量;按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

  (三)进一步转变服务作风。继续以病人为中心,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等方面制度,为病人提供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和便捷的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倾听患者意见,改善服务态度,主动改进工作,尊重、维护好病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严防生、冷、硬、顶、推等不良现发生。

  (四)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合理收费。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内部价格管理约束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严禁科室私设小金库,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严禁出租、承包科室。继续开展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和费用清单等查询制度,积极推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医学影像、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坚持和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等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提高医疗服务收费的透明度。

  (五)主动接受监督,严肃行业纪律。继续做好“五公开”,即员工身份公开、制度规定公开、质量标准公开、医德规范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完善本单位为民服务措施,主动接受社会和患者的监督。对违反卫生行业“八项纪律”、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医德医风建设相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行政或党纪惩处,并记入医德医风档案,与医师定期考核、考核聘任及晋级晋职挂钩,实行“一票否决”。特别是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顶风违纪的医务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医疗收费投诉,对被媒体曝光或有关部门查处或检查中发现的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则将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病人,并将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及相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建立医疗纠纷投诉处置机制。各单位应设置投诉电话,建立医疗纠纷投诉登记、报告、处置、分析机制,及时分析原因,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医疗水平,对确因误诊、漏诊引发的纠纷,应该严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区卫健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明确单位主要领导是医德医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医德医风考评具体办法,部署、分解任务,完善投诉机制,加强医院管理,不断改善医德医风。

  (二)强化监督与考核。区卫健局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卫生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医德医风考评“一票否决”,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积极发挥卫生行风评议监督员作用,进行满意度调查、明察暗访、公开征求意见等措施,加强监督,规范约束内部科室和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考评内容包括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廉洁自律、有无投诉和违纪行为等。对医德医风好的,要大力表彰和奖励,对有问题的,要记入医德医风档案,并及时通报。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评、激励、奖惩机制,不断完善医德医风档案。

  (三)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卫健委对违反行业纪律处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处理办法,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索要 “红包”、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严肃查处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回扣的行为,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忽视医德医风建设,疏于管理甚至放任不正之风盛行,或出现违法执业、违规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而且又对违规违纪人员处理不当或不及时的医疗卫生单位,将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总结在医德医风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认真查找在医德医风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举,建立健全医德医风教育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医疗质量动态监测、评价、反馈机制,完善医疗差错事故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建立纠风工作责任制度,完善综合指标体系考核制度等,切实加强医德医风长效机制建设。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